親愛的網友您好!
您必須啟用 Javascript,才能使用「中央廣播電臺」的完整功能。 不過,Javascript 似乎已停用或不受您的瀏覽器支援。請變更瀏覽器的選項,啟用 Javascript,然後再試一次。
勞動部今天(21日)指出,4月4日、5日為國定假日兒童節及清明節,雇主應給假並給薪,若適逢勞工例假或休息日,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擇日補假,雇主若徵得勞工於國定假日、補假日或休息日出勤工作,應依法給付出勤工資。#請聽記者楊文君的採訪報導#勞動部說明,若企業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情形,形成本次民族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