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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止論文造假歪風 科技部:違反學倫未來將公開姓名、系所

  • 時間:2019-01-11 11:4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遏止論文造假歪風 科技部:違反學倫未來將公開姓名、系所
台大醫師陳昆鋒傳出論文造假案。科技部誠信辦公室主任詹文旭(右)10日表示,正研議修正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未來擬主動公開重大違反學術倫理案。

2016年時,台大曾發生論文造假案,引起軒然大波,日前媒體再度踢爆,同個期間台大醫院醫師也被認定有論文造假,科技部去年初就給予停權10年的嚴厲處分,但卻未對外公開,引發質疑。科技部今天(11日)指出,目前已修正「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對於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資訊公開,修正為「除情節輕微者外,以公開為原則」,讓各學術機構重視研究誠信。

平面媒體報導,台大醫院主治醫師陳昆鋒多達10篇論文經科技部調查認定造假,去年初就予以停權10年的嚴厲處分,並不得申請科技部研究計畫,也追回68萬元研究經費,不過,情節如此嚴重卻未對外公開,遭外界質疑是黑箱作業。

對此,科技部11日指出,昨天晚間他們已修正「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第十三點關於資訊公開的規定,明文將「由審議會決議」改為「除情節輕微者外,以公開為原則」;也就是說,除停權兩年以下案情輕微案件,其他學倫違規案件均以公開為原則。科技部新聞組組長王儷珍說:『(原音)情節輕微的意思也就是說,如果處分是停權2年以下,這就比較屬於情節輕微的部分,不予公開,但只要2年以上、含2年部分,都會公開相關資料。』

科技部表示,參酌美國、日本及新加坡等國做法,未來針對違反學術倫理案件,除情節輕微者外,都將主動予以公開,公開內容包括姓名、學校、系所、違反情節及處置方式等,後續將依行政程序辦理發布作業,估計至少需1個月作業時間。

王儷珍也指出,相關規定修正完成後,將以違反學倫行為發生時間點來界定,不會溯及既往;也就是說,若是在規定完成之前發生,則適用舊的規定,在新規定修正後發生,才適用新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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