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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蒙冤男子獲國賠創紀錄 律師:杜絕冤案才是根本

  • 時間:2019-04-22 11:5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詹婉如
陸蒙冤男子獲國賠創紀錄 律師:杜絕冤案才是根本
吉林蒙冤平反者劉忠林(中)與屈振紅律師(右)。(屈振紅律師提供)

今年1月7日,中國大陸出現創下最高紀錄的國家賠償案例。吉林男子劉忠林,蒙冤28年,坐牢25年、9217天,獲得人民幣460萬元國賠。劉忠林的律師屈振紅接受中央廣播電臺專訪時表示,再多的金錢也換不回蒙冤者青春,中國這一刻,除了需檢討冤獄賠償金制度合理化外,更重要的是防範繼續製造冤假錯案。

無科學鑑定辦案 陸男含冤入獄9217天

劉忠林賠償案的代理律師屈振紅說:『(原音)他在適應社會的能力確實是比較差,他一開始出獄後,等於殺人犯的帽子没有摘。』

屈振紅律師接受央廣專訪,談起蒙冤28年終獲平反的劉忠林。

吉林蒙冤平反者劉忠林。(屈振紅律師提供)

22歲的劉忠林因涉嫌一起兇殺案,50歲終獲平反,但人生有25年在牢裡過。

屈振紅律師說:『(原音)科學的鑑定並没有!當時判他是殺人犯的一個理論基礎是他和那個女孩交朋友,然後那個女孩懷孕五個月,然後彼此發生了不滿意或發生矛盾把那女孩殺了,但是並没有做屍體的檢測,因為如果有胎兒在的話,被殺的女孩肚子裡還有胎兒,其實很容易做科學技術的鑑定。』

回溯1990年10月,吉林東遼縣會民村村民從田裡挖出一具女屍,隔天,警方以涉嫌故意殺人罪拘留劉忠林。審訊期間,劉忠林多次認罪又多次翻供,他表示,曾遭嚴刑拷打,被迫承認殺人。

劉忠林1994年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當時甚至沒有辯護律師協助,在親人鍥而不捨地奔走下,2012年,吉林省高院決定再審,2016年1月,劉忠林刑滿釋放。

鍥而不捨為平反奔走 十八大更是關鍵

屈振紅律師說:『(原音)我經常跟劉忠林說,他比較幸運,很多的冤案都不能平反,他能平反是比較幸運的,這案子能夠平反當然第一是他自己的努力和家屬的努力,律師的努力還有媒體的關注,也還有趕上相對好的集中平反的時機,因為你很難想像這個案子能夠平反,這在十年前根本是做不到;某種程度上在十八大過後,確實有些案子得到平反,我覺得就是老百姓所說的天時、地利、人和。』

吉林蒙冤平反者劉忠林(右)與屈振紅律師(左)。(屈振紅律師提供)

最終,吉林省高院認定,原判決「證據不足」,改判劉忠林無罪,並獲得460萬元人民幣國家賠償,雖然賠償金創下新高,獲得廣大關注,但屈律師認為,仍有不足。

國賠雖創新高 但仍應達三倍給付

屈振紅律師說:『(原音)學界的呼聲是修改國家賠償法,因為現在自由賠償金規定,由你坐牢多少天,乘以上年度的每日平均工資計算,這是按工作時間八小時再以287.74元人民幣計算,但每個人坐牢不是八小時計算的,裡面是24小時坐牢,而且我自己有過這樣的經歷,裡面的24小時跟外面的24小時完全不同。』

台冤案賠償講求完整性 除金錢賠付還包括心理

相較於中國大陸,台灣針對冤案後的彌補制度也曾做過諸多檢討,除了金錢賠付外,更多了社會復歸的實質協助。

台灣律師許惠菁說:『(原音)台灣目前修法方向是希望除了金錢的補償之外,能擴增給予冤獄的受刑人非金錢的扶助,比如說如何讓他能正常的社會復歸,如何幫他介紹工作。』

中國這一刻 應停製造新冤假錯案

屈振紅律師是大陸著名維權律師浦志強外甥女,她曾在當局對浦律師的打壓中,失去自由超過一年,雖然,最終未被起訴,但經歷被無辜關押,更深切感同身受蒙冤者的心境。

吉林蒙冤平反者劉忠林(右)與屈振紅律師(左)。(屈振紅律師提供)

屈振紅律師說:『(原音)我們要用什麼樣的制度來防止冤假錯案?不能夠在平反九零年代冤假錯案的同時,製造更多的冤假錯案;因為我個人認為,現在是没有停止製造冤假錯案,原來可能是殺人,但對現在掃黑除惡、職務犯罪還有政治案件啊,都不排除有冤假錯案,可能有很多還在發生。』

除了國賠制度的合理化,如何避免造成新的冤假錯案,更是中國這一刻當務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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