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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力提修法 替中國政治遊說最重判3年徒刑

  • 時間:2019-05-21 11:0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鄭舲
時力提修法 替中國政治遊說最重判3年徒刑
時代力量黨團提出修正兩岸關係條例,強化防止中國滲透相關規範。(鄭舲攝)

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日前提出修正「廣電法」、「國家安全法」,防堵中國勢力滲透。黨團今天(21日)再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針對中共政府危及我國國家安全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滲透分化行為加強規範,增訂替中共政府或中國人民團體在我國進行政治遊說的罰則,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

時代力量黨團21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現行法規規定,中共政府或中國人民團體不得自行或委託其他人在我國進行政治遊說,但違反規定卻無任何罰則,導致法條形同虛設,因此提出修法增列罰則,強化制裁效果。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說:『(原音)由於我國過去的遊說法已經針對這種行為明確予以禁止,因此在這次配合遊說法規定,直接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增設33條之4的規定,禁止在我國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為了不要影響我國國家安全,為中共黨政軍或其他對台涉外工作小組進行政治上的遊說,針對33條之4的罰則,規範再增列90條之3,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金。』

此外,針對收受中共政府資金在我國進行非法廣告行為,現行法只處10萬元到50萬元罰鍰,毫無嚇阻效果,修法也將罰鍰大幅提高至2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且按行為次數處罰。

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時代力量過去一個月來推動的「拒絕中國滲透、強化國家安全」的3波修法將陸續進入一讀,但由於本會期已經接近尾聲,且臨時會能處理的議題有限,希望立法院長蘇嘉全能召集黨團協商,思考是否延會,讓這3部攸關國家安全的重要法案能在委員會充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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