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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家庭照顧假給不給薪? 勞動部盼疫情趨緩再邀各界討論

  • 時間:2020-02-07 11:17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楊文君
防疫、家庭照顧假給不給薪? 勞動部盼疫情趨緩再邀各界討論
勞動部次長劉士豪。(資料照片/中央社)

針對婦女新知等多個團體提出「防疫照顧假」應有全薪、7天「家庭照顧假」不應併入事假,且應以全薪計給,勞動部今天(7日)回應指出,防疫照顧假不能歸責於雇主,呼籲各界共體時艱。至於家庭照顧假、甚至長照假等修法問題,勞動部已委託研究機構做相關調查,待疫情趨緩後再邀各界一同討論。

婦女新知等多個團體7日召開記者會,要求防疫照顧假應有全薪,並比照SARS期間特別立法,員工配合防疫措施的行為也應列為公假,他們也提出應儘速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7天「家庭照顧假」不應併入事假,且應以全薪計給。

對此,勞動部政務次長劉士豪受訪時指出,「防疫照顧假」是防疫應變的特別措施,並非公假性質,因不可歸責於雇主,所以未強制雇主應付薪資,希望這段時間勞雇雙方共體時艱,共同為防疫而努力。他說:『(原音)因為這是基於防疫的需要,不能歸責於雇主,也不能歸責於勞工,所以還沒修法前,原則上就是請大家共體時艱,勞資雙方共同協助防疫。』

至於7天「家庭照顧假」不併入事假,應以全薪計給,劉士豪指出,這涉及勞雇雙方權益及給薪來源,將參酌各界意見,審慎評估,現階段已委託研究機構做相關調查,包括之前曾經提出的長照安排假也是調查項目,待疫情趨緩後再邀各界一同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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