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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修法 失能、死亡公務員慰問金最高600萬

  • 時間:2021-01-28 17:0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王韋婷
銓敘部修法 失能、死亡公務員慰問金最高600萬
銓敘部研擬修正「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圖:維基百科)

為落實照護公務人員權益,並激勵士氣,銓敘部研擬修正「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意外傷亡慰問金發給辦法」,建議放寬意外的認定方式,以及公務人員因執行職務受傷,雖未住院但經就診治療者,均得請領受傷慰問金,並考量全面調高失能、死亡者之慰問金額度致新台幣600萬元。

銓敘部今天(28日)在考試院會報告指出,現行慰問金發給辦法對於執行職務發生意外的定義,侷限在於突發性的外來危險,造成其因果關係的判斷不易釐清,且各機關常反應有認定上的困難;加上各界亦建議發給受傷慰問金的門檻,不宜限制一定醫療次數,否則有違即時慰問之意旨。又為因應公務人員執行職務致失能、死亡者,其發給慰問金最高額度自1997年迄今已20年未調整,銓敘部建議全面提高失能及死亡慰問金額度,最高額度由原本的300萬元調增至600萬元,希望能更有效兼顧慰問及照護的需求。
 考試院長黃榮村在院會表示,修正慰問金辦法期待能彰顯政府基於雇主立場,持續關注公務人員執行職務權益的保障,以及照護遺族的基本關懷,請銓敘部儘速研議修正草案,提報考試院進行審查。

另外,考試院院會今天也通過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育嬰留職停薪僅得以本人或配偶之一方申請為限之規定,鼓勵公務人員及其配偶共同分擔養育年幼子女之責任;並增訂復職時應回復原職務之規定,保障公務人員之任職權益。該草案經行政院同意會銜後,即可發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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