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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表不能定義我」 陽光為傷友爭取臉部平權

  • 時間:2021-05-17 11:0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外表不能定義我」 陽光為傷友爭取臉部平權
陽光基金會17日推出「外表不能定義我」影片,為傷友爭臉部平權。(陽光基金會提供)

陽光基金會推動5月17日「臉部平權日」已邁入第11年,陽光今年特別邀請5位橫跨幼青中世代的傷友擔綱影片主角,從自身出發,呼籲打破刻板印象,讓每個人不因外觀而失去公平的機會。

陽光基金會推動台灣每年5月17日為「臉部平權日」已邁入第11年,因應國際疫情嚴峻、本土疫情升溫,今年臉部平權日及國際臉部平權週仍採線上辦理。陽光邀來國內不同世代的5位傷友拍攝「外表不能定義我」宣傳影片,『(影片原音)如果外觀不能限制我成為什麼樣的人,那麼「刻板印象」也不能。』

影片中的五位主角,包括今年44歲的陳麒楓,他在37歲時被確診罹患下咽癌末期手術後,歷經辛苦的復健歷程,才得以用發聲器重拾說話功能,現在跟著陽光社工擔任宣導講師。39歲的李兆翔一出生臉上就有大面積的血管瘤,從小就經歷無數的欺凌、嘲笑,曾短暫出家,現在則是木箱鼓街頭藝人;陳薇涵是八仙塵爆的受害者,當初傷勢嚴重、昏迷32天,傷後求職不順利,現在則是一名划槳教練;影片中年紀最小的今年才9歲、出生即患有全身巨型黑色素痣的楊安琪,曾被同學嘲笑骯髒、噁心,但樂觀的她認為不該以外貌決定一個人,選擇忽視嘲笑做自己。

陽光基金會指出,大眾對顏損者有較偏向負面的刻板印象,例如自卑、怕人群、不適合服務業等,根據基金會的調查,在台灣,每7個人就有1人曾因外貌遭受不友善對待,陽光傷病友在歷經受傷、疾病,回歸正常生活之際,經常面臨社會以貌取人的困境,因此,今年影片以「外表不能定義我」為主軸,希望打破大眾對顏損者的刻板印象,影片17日上午在官方臉書首度曝光,陽光邀請民眾按讚並轉發分享,也邀請網友在個人臉書大頭照上加上「臉部平權2021」的特效框,與國際同步響應「臉部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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