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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場已經延續70年的滅絕!中共壓制維吾爾人的主要政策和法規

  • 時間:2021-07-20 15:4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這是一場已經延續70年的滅絕!中共壓制維吾爾人的主要政策和法規
在2016年《反恐怖主義法》頒布以來,已經有380多位維吾爾知識人士被監禁。圖為聲援維吾爾人運動。(資料照/Kuzzat Altay/Unsplash)

所謂的「反分裂主義」 、「反恐怖主義」 、「去極端化」是目前中共壓制維吾爾人的三項利器。這套話語系統是如何形成的?其中涉及到的主要政策和法規有哪些?這些政策和法規又是如何演變的?產生了哪些後果?

「反分裂」是中共建政以來的一貫政策

1951年2月,中共開始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懲治反革命條例》,以「勾結帝國主義背叛祖國」、「挑撥離間各民族」等罪名壓制包括維吾爾人在內的少數民族對於民族自決權的表達, 「鎮反」和「三反」以反對「泛突厥主義分子」為由從機關、學校、廠礦、企業清除了中共認為不忠誠的突厥人(主要與東突厥斯坦共和國有關)。1954年,中共頒布的《憲法》以保持「主權」、「領土完整」開始大規模在維吾爾地區實施定居殖民

1979年後,中共以「依法治國」和「法制」為名制定法律,吸引西方國家投資,將黨國體系逐漸納入到世界體系中。 1980年後實施的《刑法》主要以「危害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煽動民族仇恨」為名壓制少數民族權利。自上世紀末,中共開始推行「西部大開發」政策,加速對少數民族地區的漢化。 「九一一」事件後,中共借助國際上模糊和泛化的「反恐戰爭」話語,將其本土化,與一貫的「反對民族分裂」政策相結合,升級對維吾爾民族的壓制。

「七五事件」以後,中國當局將「去極端化」納入了「反對民族分裂」和「反恐」的政策和法規結構中,頒布了針對維吾爾人和其他突厥穆斯林的管理措施,這些管理措施擴大了打壓領域。

2013年,新疆黨政部門發布了11號文件(《關於進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動、遏制宗教極端思想滲透工作的若干指導意見(試行)》,這份文件將「非法宗教活動」和「宗教極端思想」視為「極端化」和「恐怖活動」的來源,將所有未獲中共批准的宗教活動標定為「非法」,把「非法宗教活動」與「宗教極端思想等同」

2014年,中國政府公佈了《識別宗教極端活動(75種具體表現)基礎知識》,這個文件再次擴大了所稱「宗教極端活動」的範圍,將宗教領域的壓制擴大到限制維吾爾人的生活方式和政治表達,並以「去極端化」為由侵入維吾爾人的私人空間。例如,這個文件將「極端化」定義為「中青年男性留大鬍子,穿短腿褲,女性蒙面」; 「飲酒吸煙人員突然戒酒戒菸」, 「定期教授土耳其語、烏爾都語、阿拉伯語等」; 「鼓吹將新疆分裂出去」, 「隨身攜帶或在住所查有非法政治性宗教類書籍」;使用「星月圖案」和「東突標識」,「抵制政府宣傳教育…攻擊援疆、西氣東輸、戶籍制度等發展管理措施」。

以「去極端化」為名,中共建立了針對維吾爾人的全面監控系統,從2014年以來,已經有600多位維吾爾和其他突厥穆斯林宗教人士被羈押,其中18位羈押期間死亡。

升級的「反恐」和「去極端化」法規全面毀掉維吾爾人的公共空間

2016年,中國政府實施了《反恐怖主義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主義法〉辦法》(《辦法》)。這兩個法規都將「主張 」列為「恐怖主義」,從而使以言治罪徹底合法化。在《反恐怖主義法》頒布以來,已經有380多位維吾爾知識人士被監禁。這項法律也成為壓制普通維吾爾人表達權利的工具。例如,伊寧當局拘留了40多名維吾爾人,原因是這些維吾爾人因拒絕出席被中共樹為忠誠標兵人士的葬禮而被標識為「恐怖份子」。《辦法》也將不在中共控制的聚會、文體活動列入了「反恐」範圍。這兩個法規在描述「恐怖主義」主張和行為時多次使用「等」,為當局隨意和擴張執行「反恐」鎮壓提供依據。

2017年4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去極端化條例》實施,極端化的定義擴展到社會生活多個領域,包括學術研究和社會調查、公共衛生、教育、電信、媒體、交通、工會和商業領域,這個條例要求在這些領域強化執行「去極端化」。以「去極端化」為由在社會各部門和所有公共領域針對所有維吾爾人實行審查,針對這些民族、文化、宗教標識和特徵進行定罪。這從大量拆除維吾爾人的宗教場所,毀壞墓地,以及強制執行住房和社區去突厥標識改用漢化得到驗證。

這個條例將「去極端化行為的矯正」規定為「學習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和「堅持宗教中國化」,中共以強制漢化教育和壓制宗教自由「消除恐怖主義的思想基礎」,使用再教育集中營大規模關押維吾爾和其他突厥民族;同時把維吾爾農村地區的大量年輕人轉移到中國內地工廠,他們被限制在特殊宿舍內,不允許離開工廠,並在工作後接受「再教育」。

「反分裂」、「反恐」和「去極端化」的政策和法規正在摧毀維吾爾和其他突厥民族、文化或宗教獨特性,在政治、經濟和社會領域壓制和剝奪了這些民族的權利,這些政策和法規是文化滅絕和危害人類罪行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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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邵江 1966年出生。北大數學系期間,是北大「民主沙龍」主要成員,八九民運爆發後成為北高聯常委,「六四」後被捕入獄十七個月。1997年輾轉流亡海外。為英國威斯敏斯特大學政治學博士,現居英國倫敦。2017年曾來台在中研院擔任訪問學者。是「華維藏團結會」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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