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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被扣抵薪資勞工領不到 時力要求政府函示保障勞工權益

  • 時間:2021-08-03 11:1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玉秋
紓困被扣抵薪資勞工領不到 時力要求政府函示保障勞工權益
防疫警戒降級,但仍有不少勞工亟待紓困。 (示意圖/中央社)

防疫警戒降級,但仍有不少勞工亟待紓困,時代力量立院黨團接獲陳情指出,有業者領取「一次性薪資補貼」與「就安基金生活補貼」共4萬元後,將紓困補助扣抵薪資轉發給勞工。時力要求主管機關應發出函示,明令紓困補助不得扣抵薪資,保障勞工權益。

疫情衝擊百工百業,行政院先前推出「紓困4.0」方案與精進版,針對受中央命令停業,且給薪未達基本工資者,每位受僱員工有「一次性薪資補貼3萬元」,另有「就業安定基金加發生活補貼1萬元」,共計4萬元,由雇主代領轉發。

不過,時代力量立院黨團3日舉行記者會,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近來接獲不少勞工陳情,業者領取了4萬元補助後,竟然在轉交過程中被扣抵勞工薪資,主管機關若不主動查緝,不願處理補助是否能夠扣抵薪資,員工領不到紓困,政府美意大打折,甚至形同是種處分。邱顯智說:『(原音)竟然你轉交、受理代理權一個委託私人行使公權力的雇主,竟然出來主張轉交的過程中扣減,最後只剩下1萬元,這樣狀況政府不去負查緝的責任的時候,未來的津貼、未來給付依法行政的責任是否蕩然無存了。』

時力黨團幹事長王婉諭也指出,勞基法明訂,工資應該全額給付給勞工,即便假日出勤有工資,但雇主也不能把薪資當成補助的一部分,況且3萬元薪資補助與1萬元就業安定補助都是補助性質,由雇主代為轉發,這與業者原本要給付的薪資無關,不能以補助扣抵薪資,業者應把4萬元補助連同假日出勤的薪資一起給勞工才合理。

時力黨主席、黨團副總召陳椒華則要求政府應發出函示,明令補助不得抵扣薪資,保障勞工權益。

行政院教育科學文化處參議王欄蓁表示,雇主若領取補助後未轉發給勞工將涉及刑事責任,但仍須就個案狀況做後續處理。

國發會專員簡劭騏則說,針對員工一次性薪資補助與就安基金生活補貼,不建議扣抵薪資,應該要直接給勞工;但是否由國發會統一發出函示須知,會將意見帶回內部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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