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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傳投資亞太電信案 NCC附負擔通過

  • 時間:2021-08-25 16:1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遠傳投資亞太電信案 NCC附負擔通過
NCC今天決議,以附負擔的方式,同意遠傳電信公司申請投資亞太電信案,成為「電信管理法」上路後,電信業者相互投資的首例。(央廣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25日)決議,以附負擔的方式,同意遠傳電信公司申請投資亞太電信案,成為「電信管理法」上路後,電信業者相互投資的首例。亞太電信則須自核准之日起5年內,於每年的7月1日前,將歷次的股東會議及董事會議紀錄,送交NCC備查。

NCC繼3月初以附附款方式,核准遠傳電信和亞太電信申請共用80MHz的3.5G無線電頻率,成為「電信管理法」通過後,電信業者共頻共網的首例;8月25日又同意以附負擔的方式,通過遠傳電信以新台幣50億元取得亞太電信11.58%的股份及一席董事案,再度成為電信管理法上路後,電信業者相互投資的第一例。

NCC發言人翁柏宗指出,希望透過本案加速亞太電信進入5G市場,活絡5G整體競爭,以提供國人優質的5G行動寬頻服務。至於本案附負擔的重點,則是亞太電信未來5年內,須將歷次的董事會及股東會議紀錄送交NCC備查,以確保遠傳電信不會藉由持股及董事席位影響亞太電信的營運。他說:『(原音)今天這個案子很單純地就是遠傳電信來申請投資亞太電信11.58%的股份案,決議是本案以附負擔來核准,負擔是亞太電信公司應該在本會核准遠傳電信公司投資該公司之日起5年內,每年的7月1日前,提供該公司歷次的股東會紀錄跟歷次的董事會會議紀錄,送交本會備查。』

至於先前遠傳與亞太電信共頻共網的承諾,則是在今年底前,將共頻共網之後省下的成本,用於增建2千座基地台,包括遠傳1,500台、亞太500台。翁柏宗表示,雖然今年遇到COVID-19疫情,施工不易,但NCC已期勉兩家業者盡可能在年底達標,以擴充5G電波涵蓋,讓所有消費者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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