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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保障刑事訴訟被害人 司法院推動4大面向新措施

  • 時間:2021-10-19 15:5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加強保障刑事訴訟被害人 司法院推動4大面向新措施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彭幸鳴說明司法院為加強保障刑事訴訟被害人所推動的新措施。(司法院提供)

司法院今天(19日)說明在刑事訴訟中的被害人權利及保護,刑事廳長彭幸鳴出,司法院實施新制以來,從資訊獲知、訴訟照料、遮蔽隔離、轉介修復等四大面向積極推動多項新措施,希望讓被害人能安心參與訴訟程序,並真正實現法院所追求的公平正義。

刑事訴訟法在2020年修正,增訂被害人保護新制度,司法院實施「刑事訴訟法關於被害人一般保護及訴訟參與新制」,積極推動多項措施。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彭幸鳴指出,新制共有資訊獲知、訴訟照料、遮蔽隔離、轉介修復四大面向,包括司法院與法務部已共同建置被害人刑事訴訟資訊獲知平台,讓被害人能透過該平台獲知案件相關資訊,免於不確定的擔憂;同時修訂被害人及告訴人訴訟權益告知書,以被害人能夠理解的角度進行改版,並主動寄給被害人及告訴人,以降低其面臨訴訟程序的不安,並妥善行使權利。

當被害人或其家屬的隱私需要保護時,法院可依職權或依照被害人的聲請,綜合考量使用簡易屏風、拉簾、單面鏡或影音傳送等遮蔽設備,也允許被害人可由家屬或其醫師、心理師、社工等信賴的人員陪同在場。

另外,司法院也已頒布轉介修復應行注意事項及多元推動方案,將部分案件轉介至適當機關、機構或團體,以更充分的時間與更完整的資源進行修復程序,並希望與法務部針對修復式司法展開合作。彭幸鳴:『(原音)其實法務部從民國99年起已經開始試辦修復式司法的方案,已經有十多年的經驗,尤其是在我國本土時間上所累積的相當經驗,近期我們也將就培訓修復促進者這樣的一件事的合作可能性,跟法務部進行院部會談,希望能共享資訊、共享資源。』

彭幸鳴強調,刑事訴訟制度的目的在於實踐公平正義,被害人權利及保護則是實踐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環,唯有被害人得以安心參與訴訟程序,對於訴訟結果寬心以待,法院所追求的公平正義才算是真正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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