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學生組織「學生動源(Student Localism)」召集人鍾翰林(Tony Chung),在3日承認犯下港區國安法之下的分裂國家與洗黑錢等兩罪之後,今天(23日)被區域法院判處3年7個月徒刑。
20歲的鍾翰林是在香港實施國安法之後,第三位被依此法判刑的被告,也是違反港區國安法被判刑者當中最年輕的一位。
在鍾翰林之前,24歲的唐英傑在7月被高等法院判刑9年,31歲的馬俊文在11日被區域法院判刑5年9個月。
唐英傑已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將在26日聆訊。
鍾翰林在2016年成立「學生動源」,主張爭取「香港獨立」和捍衛本土權益,曾在學校外派發宣傳單,宣傳「港獨」主張而遭香港政府強烈批評。
在港區國安法實施之前,也就是2020年6月底之前,「學生動源」已跟隨一些本土派組織宣佈解散,只留下海外分部。
鍾翰林被控在2020年7月1日到10月27日期間,與其他人積極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
至於他涉及的「洗錢」罪,則和他利用PayPal收取資助有關,檢方指他在2018年1月19日至去年10月27日之間,收取了13.5萬港元。
在此之前,鍾翰林還曾在2019年5月及2020年7月,因為涉嫌損壞中國國旗及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捕,在2020年底被裁定侮辱國旗及非法集結罪成立,被東區法院判刑4個月。
鍾翰林後來在2020年10月底,被懷疑與數名活動人士前往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被拒,在領事館附近再度被捕,至今已被關押超過1年。
自從香港實施港區國安法以來,有超過150人被依此法逮捕,其中大約半數被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