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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國材:遠航撤照依民航法 尊重救濟措施

  • 時間:2021-11-24 20:1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王國材:遠航撤照依民航法 尊重救濟措施
交通部長王國材24日指出,遠東航空撤照是依民航法規定辦理,尊重遠航依程序提救濟措施。圖:中央社)

遠東航空董事長張綱維最近多次指民航局違法對遠航撤照,希望能復航,否則提國賠。交通部長王國材今天(24日)回應,遠東航空撤照是依民航法規定辦理,尊重遠航依程序提救濟措施。

遠東航空不滿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遭撤銷,提起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開庭。遠航董事長張綱維受訪表示,民航局違法濫權懲處是受到南部重量級立委的壓力,立委姓名不方便透露。

王國材今天接受媒體聯訪說,遠航撤照是因財務、安全與無預警停飛,民航局依民航法相關規定撤照,民航局不會和解,張綱維若要申請救濟,尊重他依行政程序來做。

遠航於民國108年12月12日向民航局提出,隔日起暫停所有航線營運,民航局認定遠航無預警停飛違反民航法,報請交通部廢止遠航民用航空運輸業許可證,交通部在109年1月31日同意,民航局也裁罰遠航新台幣300萬元。

張綱維提起訴願,交通部訴願審議委員會認定撤照權限是交通部,不是民航局,決議撤銷處分,交通部後來補正程序仍對遠航撤照,張綱維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張綱維日前表示遠航被廢止許可證,造成1000多名員工頓時失業、公司遭遇重大財務損失,顯有違比例原則,若無法復飛,他將委請專業律師提出國賠,估計國賠金額新台幣50億元。今天他對媒體說,國賠不是重點,希望遠航復航、復照,讓1000多個家庭有工作,回復他的名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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