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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騷法三讀 民團認為重要里程但仍存缺憾

  • 時間:2021-12-01 17:5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詹婉如
跟騷法三讀 民團認為重要里程但仍存缺憾
總統蔡英文(中)1日正式簽署「跟騷法」,並將簽署用筆致贈給內政部長徐國勇。(徐國勇臉書)

蔡英文總統今天(1日)公開簽署「跟蹤騷擾防治法」,這部法令將在公布6個月後正式上路。民間團體認為,它是犯罪被害人保護體系中非常重要的一個專法,讓公權力能及早介入,但相關配套仍待完備。

法令預警機制 提供被害人更完善保護

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跟蹤騷擾防治法」,12月1日送交總統府,由蔡英文總統公開簽署。總統表示,跟蹤騷擾行為曾引發重大案件,受到社會關注,各界期待有法可循,以有效遏止跟騷行為,這部專法便是落實性別暴力防治的重要一步。

央廣「早安台灣」節目專訪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廖書雯,她說,專法扮演重要的教育意義,也是落實性別暴力防治重要的一步;期盼跟騷法通過,不但保障個人身心安全,還有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及資訊隱私。

廖書雯說,民間團體倡議立法的初衷,在於一些犯罪的態樣,事前干擾比事後的懲罰更形重要,因此,跟騷法實施的重要精神,在於「事先」預防,對於不當的跟蹤及騷擾行為,公權力可提早介入、防範危害。

她說,跟蹤騷擾是一些重大犯罪、擄人勒索、性侵殺人的前置行為,因此在第一時間就給予警告,讓警察機關有更積極作為;警方的書面告誡扮演提早預警角色,且專法為了賦予警方有更多的偵查權,在蒐集證據期間,給予警察不受通訊保障監察法的限制。

「性或性別」認定? 民團憂心要件嚴格

新法將在公布6個月後上路,但婦女團體存有擔憂,廖書雯指出,包括法案仍將跟蹤騷擾行為限於與「性或性別」有關範圍,但在什麼叫性?未來恐產生界定困難,導致主管機關拒絕受理或勸喻撤回。且新型態的跟蹤騷擾,多是發生在網路上,這該如何判斷?民間團體憂心,執行過程造成讓被害人權益受損。

廖書雯說,法令中明訂對被害人的服務,包含法律上、心理諮商或就醫等協助,此為一項重要突破,但配套、人力與資源有補強的必要。

在正式實施前,內政部還有半年時間擬定子法和宣導,台灣防暴聯盟等團體建議,務必邀請民間相關團體參與討論,依據過去被害人服務經驗與實務處理建議,研擬實務可行的子法。

最後,廖書雯提醒尊重他人感受的重要;隨著時代變遷,必須要體會何謂他人隱私,並認知人格權須受更大的尊重,否則將有觸法之虞。

「跟蹤騷擾防治法」明列8種行為,包括監視觀察、尾隨接近等,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若攜帶兇器或其他危險物品,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

詳細訪談內容,請收聽11月30日播出的「早安台灣」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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