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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侵害性私密影像 立委婦團籲速立專法令刪除、下架

  • 時間:2021-12-03 11:19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防制侵害性私密影像 立委婦團籲速立專法令刪除、下架
立委范雲(中)及多個婦女團體代表3日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制定專法防制侵害性私密影像,須可令其立即刪除、下架且完善被害人保護機制。(歐陽夢萍 攝)

針對防制侵害性私密影像議題,立委范雲與多個婦女團體今天(3日)召開記者會,表示面對新興犯罪手法,法律必須跟上腳步。他們呼籲制定專法,除加重加害人的刑責外,也必須做到能令影像立即刪除、立即下架,且給予被害人完整保護,包括保護令及心理諮商等。

立委高嘉瑜遭到男友林秉樞施暴且以散布私密影片威脅,使得防制侵害性私密影像的立法議題再度被提出討論。立法委員范雲今天邀請多個婦女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表示目前的刑法無法完善處理這類新型態犯罪。

范雲表示,雖然法務部已承諾會盡快提出刑法修正草案,將性私密影像犯罪納入刑法並加重刑責,但刑法在意的是有無違反社會善良風俗、也就是散布猥褻物品,而不是從被害人的處境出發、維護個人法益,「猥褻」兩字也多次被反應不適用於被害人的性私密影像部分,且無法處理性私密影像刪除、下架及被害人保護三大重點,因此他們主張應訂定專法。范雲:『(原音)我們認為專法比較好是因為它除了能夠影像要立即刪除、立即下架之外,很重要的是才能夠有完整的被害人保護服務,包含保護令、心理諮商等衛福相關資源,所以這部分我們非常強調就是快速修法很重要,但是如何做好完善的被害人保護機制。』

婦女救援基金會董事、律師劉嘉怡也指出,婦援會過去3年接受的數位性暴力求援案件數逐年增加,今年到11月為止已有201件,其中來自現任配偶間的性暴力佔41%、來自不曾見面的網友則佔23.78%,她認為應制定專法,關注事前預防、事發後立即有效處理及提供被害人相關司法資源。

勵馨基金會公民對話處處長洪雅莉也指出,許多人質疑為何被害人要拍攝私密照,她要提醒,拍照和其他日常生活作為一樣,是權利也是選擇,但並未同意散布,台灣社會應保障且尊重每個人的選擇,並避免私密照成為加害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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