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調偵察303大停電案,高雄橋頭地檢署以「準放火罪」查台電興達電廠員工,引發爭議。法務部長蔡清祥今天(24日)表示,個案的情節由偵辦的檢察官來蒐證認定,法務部不干預,他相信檢察官一定會依法處理。
303全台大停電引發民怨,橋頭地檢署日前搜索興達電廠3名失職員工住處及辦公處所,並依「準放火罪」、「妨害公用事業罪」偵辦。高檢署檢察長邢泰釗日前召集橋頭、桃園兩地檢署檢察官討論303全台大停電、桃園機場日前停電等事件時,並指示釐清是否有人為因素摻雜其中,或蓄意擾亂民心。
立法院司法法制24日邀請法務部、公平會、主計總處等部會就「近來國內物價飛漲成因與打擊民生犯罪查察情形」專題報告。對於高雄橋頭地檢署以「準放火罪」查台電興達電廠員工引發的爭議,法務部長蔡清祥會前受訪時表示,不評論個案。蔡清祥:『(原音) 個案的情節由偵辦的檢察官來蒐證認定,法務部不干預,他相信檢察官一定會依法處理。』
不過,媒體追問,以「準放火罪」查辦台電人員是否不符比例原則,甚至有「辦小不辦大」的疑慮?蔡清祥說,只要有犯罪嫌疑,檢察官都會依法偵辦,不會因為大案小案,都是一樣的處理,也會依照證據來認定,但現在只是在偵察中,仍要看最後的結果為何,一切都會依法處理。
而國民黨立委陳玉珍質詢時則質疑,經濟部先前提報的303大停電檢討報告並未提及有爆裂物造成大停電,但現在檢方卻依「準放火罪」來偵辦是否合理?蔡清祥說,經濟部之前所提的是行政調查報告,他完全尊重,檢察官也會參考,但有沒有其他證據證明與刑責有關,還要調查。蔡清祥強調,行政調查歸行政調查,偵察犯罪歸偵察犯罪,檢察官做的是刑事責任的偵察,有什麼樣的證據就做什麼樣的處理,檢察官會綜合各項證據再做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