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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盟數位服務法達成共識 加強管制科技巨頭

  • 時間:2022-04-23 12:08
  • 新聞引據:採訪、路透社
  • 撰稿編輯:鄭景懋
歐盟數位服務法達成共識 加強管制科技巨頭
歐盟執行委員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AFP)

歐盟國家和歐盟議員今天(23日)就新的網路規定達成共識,Alphabet旗下的谷歌(Google)、Meta和其他大型網路平台,將必須採取更多措施來處理非法內容,否則將面臨巨額罰款。

這項協議是經過16個多小時的談判後達成的。「數位服務法」(Digital Service Act)是主管市場競爭的歐盟執行委員維斯塔哲(Margrethe Vestager)為管控Alphabet旗下的谷歌、Meta和其他美國科技巨頭的戰略,所射出的第二支箭。

上個月,維斯塔哲贏得了27個國家和議員的支持,制定了名為「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的里程碑規定,這項法案可能迫使谷歌、亞馬遜、蘋果、Meta和微軟改變其在歐洲的核心經營模式。

維斯塔哲在推文中表示:「我們就數位市場法達成協議,數位服務法將確保線下屬於非法的行為,在線上也會被視為非法,這不是口號,而是現實。」

八年前曾呼籲制定此類規定的歐盟議員查朗佐娃(Dita Charanzova)對這項協議表示歡迎。

查朗佐娃在一份聲明中說:「谷歌、Meta和其他大型網路平台,將必須採取行動加強保護他們的用戶。歐洲已經明確表示他們不能再假裝成是獨立的數位島嶼。」

谷歌在一份聲明中表示:「隨著法律的最終確定和實施,細節將很重要。我們期待與政策制定者合作,確保剩餘的技術細節正確無誤,以確保法律適用於所有人。」

根據數位服務法,這些公司若違反規定,將面臨高達全球營業額6%的罰款,而屢次犯規可能會導致它們被禁止在歐盟開展業務。

新規則禁止針對兒童或基於宗教、性別、種族和政治觀點等敏感數據的定向廣告。黑暗模式(Dark patterns)也將被禁止,這是一種誤導人們將個人數據提供給網路公司的策略。

大型網路平台和線上搜索引擎將被要求在危機期間採取具體措施。此舉是與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有關的假消息所引發的。這些公司可能將被迫把演算法相關數據,交給監管機構和研究人員。同時。這些公司也面臨將高達全球年收入0.05%的費用,用來支付監控其合規性的成本。

歐盟議員席德萬(Martin Schirdewan)則批評了這個規定給予中型公司豁免。席德萬說:「在保守派的壓力下,對中型公司的例外規定被整合,這是一個錯誤。由於數位領域有大量公司屬於這個定義,例外就像一個漏洞。」

數位服務法將在2024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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