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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重症才能用新冠口服藥?羅一鈞搖頭:輕症才適合

  • 時間:2022-05-08 15:2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江昭倫
中重症才能用新冠口服藥?羅一鈞搖頭:輕症才適合
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指揮中心提供)

近來網路上有傳聞,指只有中重症病患才可使用口服抗病毒藥物。對此,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8日澄清這是錯誤訊息,事實上只要是無症狀或輕症個案,符合65歲以上或有重症高風險因子,經醫師處方口服抗病毒藥物就可使用。

指揮中心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8日指出,指揮中心目前採購口服抗病毒藥物70萬人份,最主要用在輕症和無症狀個案,並非如網傳所說到中重症才使用,根據臨床評估,只要符合65歲以上,或是先前公布13種重症高風險因子等,經醫生處方就可以使用。


COVID-19確診者用藥說明。(指揮中心提供)

羅一鈞:『(原音)事實上中重症發生時,是要由醫師評估最適合的治療藥物,多半醫師可能評估之後會使用瑞德西韋這類藥物,當然少數情形也是可以使用口服的莫納皮拉韋;另外也有其他像是單株抗體這些藥物,會視變異株的情形來使用,類固醇或是免疫調節劑也會視情形來提供,所以中重症上事實上很少會有機會會使用到口服抗病毒藥物,應該都還是給無症狀、輕症的個案在早期的時候來投藥。』

羅一鈞説,到昨天為止已經使用1,249人份的輝瑞新藥口服藥物,另有710份是莫納皮拉韋,目前指揮中心也已經簡化領用口服藥物流程,並增設配置點,提升取得藥物的可近性。

另外,針對住宿型長照機構確診者的密切接觸者,因為屬於高風險,羅一鈞表示,這群人即日起(回溯至5/5)不用等到PCR陽性,快篩陽性即符合投藥治療資格,比照確診個案開立治療用藥,以降低中重症風險,且適用確診者居家照護各項給付規定。


即日起住宿型長照機構之確診者密切接觸者,快篩陽性即可投藥治療。(指揮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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