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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人事案 立院表決通過

  • 時間:2022-05-24 11:2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林詠青
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人事案 立院表決通過
立法院會24日進行監察院副院長被提名人李鴻鈞的人事同意權投票表決,李鴻鈞拿下99張同意票、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1張。 (圖:中央社)

立法院會今天(24日)處理監察院副院長被提名人李鴻鈞人事同意權案,投票於上午11時截止後,以99票同意順利過關,朝野黨團都期許李鴻鈞未來能以專業背景行使監委職權。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原音)李鴻鈞同意票99張,不同意票2張,無效票1張。決議:李鴻鈞獲得超過全體立法委員2分之1之同意票,依法同意監察院第六屆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

總統蔡英文提名親民黨前立委李鴻鈞為監察院監察委員並為副院長,這項人事同意權案24日上午在立法院會投票後,順利通過。而行政院提名王正嘉、王怡惠及陳崇樹等3人新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的人事同意權案,下午才會投票表決。

民眾黨立法院黨團總召邱臣遠指出,針對李鴻鈞被提名人的同意權案,黨團也相當支持,並肯定李鴻鈞5屆立委經歷與工程專業背景,希望未來李鴻鈞能發揮所長,針對太魯閣號事故衍生出來的工程發包問題與政府採購弊病行使職權。邱臣遠說:『(原音)當然在李被提名人的背景跟他過去的貢獻,我們也給予肯定。我們希望他可以扮演超越黨派、跨黨派之間的一個獨立行使監察委員職權的角色。』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規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29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6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此外,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人事同意權案經全院委員會審查後,提出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經超過全體立委2分之1同意為通過。目前立委總數為113席,因此只要獲57張同意票,即為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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