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頻道區塊轉型 引爆系統商與頻道商的地下戰火

  • 時間:2022-06-07 18:2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頻道區塊轉型 引爆系統商與頻道商的地下戰火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擬定3碼頻道區塊劃分原則,並端出3大轉型方案,不料卻因此引爆系統商與頻道商長年埋下的地下戰火。(央廣資料照)

有線電視數位化時代來臨,過去沿襲類比時代的2位數頻道區塊、尤其是新聞頻道區塊,已明顯無法滿足日益新增的頻道業者需求,加上所謂「萬年頻道」的爭議,也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舉辦座談會後,擬定3碼頻道區塊劃分原則,並端出3大轉型方案,不料卻因此引爆系統商與頻道商長年埋下的地下戰火。

「一次轉型」佔上風 學者壓倒性支持

NCC針對「數位有線電視頻位區塊化及編碼機制」,擬定3碼頻道區塊劃分原則,並端出3大轉型方案,包括甲案「頻道雙載」、乙案「一次轉型到位」,以及衛星廣播電視公會提出的「2碼+3碼 共好五贏」方案,並於日前召開公聽會,聽取各界意見。

由於「雙載」案將於過渡期占用新舊兩個頻寬,乙案則是一次到位,消費者只需按既有的2碼,就會自動跳到新的3碼;至於衛星公會則主張維持現有2碼頻道,3碼留給新進業者發展「有線電視新市鎮」,並由用戶採加價購方式訂閱,同時主張3碼收視費應採頻道9成、系統1成的方式拆分,若訂戶數達5成以上,則以提高分潤比15%為原則。

也因此,參與公聽會的3名專家學者,都一面倒支持「一次轉型」方案,認為另外兩案都無助未來的頻道區塊化發展。

衛星公會成箭靶 新進頻道、系統業者群起攻之

華人衛星網路公司法務代表郭聯彬也支持「一次轉型到位」,認為可掃除有線電視新進業者的「進入障礙」,尤其現在雖有300個頻道,但民眾習慣收視的只有70、80個,這70、80個頻道有如在大馬路開店做生意,其他頻道只能擠在巷子裡開店,形成不公平競爭。他說:『(原音)這個情況就有點像:我開放一個地方讓大家做生意,結果呢,有70個、80個業者是在大馬路上,然後其他呢,全部都在巷子裡;那麼甲案同時保留,就等於有80個頻道已經在大馬路上,結果現在讓它們在小巷子裡又開分店,然後原來競爭不利的,只有在小巷子開店,這顯然不應該考慮;那衛星公會提的這個案子,其實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所謂的「共贏」講得很好聽,實際上它是在維護既有頻道業者,也就是前面80個頻道的既有利益。』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秘書長彭淑芬也質疑衛星公會在提案中,明訂商業協商的分潤或授權費拆帳方式,侵害系統業者的財產權及經營自主權;尤其轉型3碼的過程,需要系統業者進行設備擴充或機上盒更改,但衛星公會卻主張分潤比例讓頻道業者幾乎全拿,因此堅決反對。彭淑芬說:『(原音)那衛星公會竟然是這樣的一個分潤比例,就是頻道業者全拿,既不合法、也不合理,那也傷害我們系統業者的感情,真的是不宜啦!我們堅決地反對在這個方案裡面夾帶逾越法律的這個授權費的支付規定;那另外就是所謂的「共好五贏」,我們覺得沒有啊、沒有五贏,是獨好獨贏,所以就是說,這個有點是廣告置入啦,建議如果這是NCC正式官方文件,就不應該讓這種廣告性的字眼放在正式的名稱裡面。』

業者砲火猛烈 從一桶水爭到割肉餵鷹

不過,東森電視法務主管朱玉華則指出,NCC要改變編碼的一個理由是要為有線電視或內容產業引入活水,但引入活水需增加營收,增加的方式除了仰賴廣告收入,就是收視費的分潤。但如今,面臨國際OTT大舉進兵,有線電視的廣告收入早已呈現死亡交叉;加上分潤比例未提高,將導致產業陷入300個和尚搶一桶水的困境。朱玉華說:『(原音)現在前100個頻道,我們代表的從業人員是幾萬人,幾萬人就分那麼1桶水,這1桶水是少到甚麼程度,整個業界、我相信NCC都很清楚;那現在想要擠進300個和尚,繼續分這1桶水,請問這1桶水倒底要怎麼分?分到最後是,我們每個頻道能夠投入的經營成本都會非常地低,甚至低到難以生存下去。』

衛星公會祕書長陳依玫也發出猛烈炮火,強調有線電視基本頻道從1998年的65-70個,成長到今年已達150個,但是有線電視費率均價卻從當年的新台幣588元跌到今年的500元,這是電視內容產業最嚴重的困境,導致頻道業者長期只能在有限的資源中自相殘殺!因此有線電視真正面臨的問題是資源太少,而非位子如何安排。她說:『(原音)資源就是關鍵,分潤比例就是關鍵,一桶水就是關鍵中的關鍵。訂戶每個月依照政府費率審議的結果,繳交基本頻道收視費看電視節目,但長期以來,系統業者便以(新台幣)240元、費率上限600元的40%作為價格,乘以5-6折的戶數量,價與量相乘,約僅120-144元轉交基本頻道取得授權,如果以(民國)111年最新全國審定費率均價每戶500元計算,連3成都不到!』

但是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秘書長彭淑芬則是高聲抗議陳依玫的說法,彭淑芬說:『(原音)今天那桶水,不是一桶水,那水剩半桶而已啦!那不能要求系統業者割肉餵鷹啊!我們已經活不下去,頻道的EPS都比系統好很多啦,不要再模糊焦點。』

解決紛爭 學者:應將排頻權還給消費者

政大法學院特聘教授王立達則從消費者的角度,主張未來應將排頻的權利,從系統業者手中還給消費者,才能降低現有頻道業者對系統商的疑慮,同時提升產業的競爭力。他說:『(原音)比如說我看1-100台,現在是500元;那未來,100台給你選、用戶自己選。我相信在目前的數位科技底下是做得到的,這樣才是真正有競爭,才會讓目前的基本頻道也許心裡面的疑慮會低一點。那怎麼樣有區隔?這個區隔的權利可能不是很適合放在系統台手上,應該要讓它回到消費者的手上。我們每個人都有排頻的權利,我們每個人喜歡看的新聞台都不一樣,我們為什麼要讓系統台幫我們排?』

值得注意的是,包括美國商會、美商透納傳播及HBO、CNN頻道代表,都呼應衛星公會的觀點,並強烈建議NCC在無法讓頻道業者的收入獲得完善比例前,先不要考慮改變編碼機制,否則當外商無法有確定的收入前,很難對台灣做出更多的投資和經營,也無法端出更好的內容;一旦內容無法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再多的區塊或頻道,也無法獲得觀眾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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