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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檢疫「3+4」今上路 五大QA看這裡

  • 時間:2022-06-15 17:1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入境檢疫「3+4」今上路 五大QA看這裡
6/15零時起(表定航班抵台時間),入境檢疫天數放寬為「3+4」。(指揮中心提供)

入境檢疫「3+4」新制今天(15日)上路,入境檢疫天數由「7+7」改為「3+4」,也就是3天居家檢疫加上4天自主防疫,但民眾對於實施細節仍有許多疑問,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特別整理出常見五大問題,讓民眾一次搞懂。

Q1:於同一地點完成3(居家檢疫)+4(自主防疫)為原則,4天自主防疫期間,家人是否可以回來這個地點共同居住?

A:不可以,考量COVID-19新型變異株境外移入威脅尚未緩解,3日檢疫期滿後接續的4天自主防疫期間亦可能尚處於病毒潛伏期,為保護家人健康,入境檢疫者在3天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期間的處所,如為自宅或親友住所,須以1人1戶為原則,未能符合1人1戶者須入住防疫旅宿。

Q2:6月15日零時起,民眾入境後,除了搭防疫計程車隊外,可由親友車輛接送,並參照車隊的防疫規定,請問親友接送是否需要提出申請?還是一般接機程序就好?

A:親友接送者應於入境檢疫申請時勾選「親友/機關團體車輛接送」,並請配合各航空站揭示的交通動線規劃辦理,以及參照防疫車隊之防疫規範,落實各項防疫措施,不須另外申請。

Q3:居家檢疫地點,如前3天於防疫旅館,後4天返家1人1戶,需要事先申請嗎?該向誰申請?有無相關條件或限制?

A:3天居家檢疫及4天自主防疫以同一地點為原則,如自主防疫與居家檢疫不同地點,檢疫者應向自主防疫所在地地方政府(申請單位依地方政府分工)提出申請,經同意後簽具異動聲明書,始得變更地點,地點更換以1次為限。

Q4:居家檢疫3+4,自主防疫期間所稱「必要外出」是指哪些情形?

A:以工作及採買生活必需品或進行商務履約之上班、參訪、演講、開會才可外出,且避免出入人潮擁擠場所或與不特定對象接觸,並應全程配戴口罩,維持社交距離。

Q5:如檢疫民眾於防疫旅館進行自主防疫,期間外出未歸甚至失聯,旅館可採取的措施為何?檢疫民眾是否有違規及相關罰則?

A:入住防疫旅館之自主防疫者發生外出未歸之情事時,請防疫旅宿業者協助於外出次日上午通報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進行相關調查以確認民眾有無違反自主防疫規範,經查如有違反自主防疫規範,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69條進行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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