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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檢疫有潛伏期 「3+4」後4天不可住一般旅館

  • 時間:2022-06-16 17:5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入境檢疫有潛伏期 「3+4」後4天不可住一般旅館
指揮中心16日公告防疫旅館管理指引修正重點。(指揮中心提供)

入境檢疫「3+4」昨天上路,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羅一鈞今天(16日)表示,民眾在後4天自主防疫期不可入住一般旅館,後續會視疫情變化與民眾遵守情形,考慮是否調整。

入境檢疫「3+4」新制為3天居家檢疫加上4天自主防疫,以同一地點為原則,如自主防疫與居家檢疫不同地點,檢疫者應向自主防疫所在地地方政府(申請單位依地方政府分工)提出申請,經同意後簽具異動聲明書,始得變更地點,地點更換以1次為限。不過,4天自主防疫期不可住在一般旅館,遭質疑是圖利特定防疫旅館。

對此,羅一鈞表示,由於入境檢疫仍處潛伏期,就算快篩陰性,仍可能帶有病毒,導致旅館感染或群聚,因此,現行不開放4天自主防疫期住在一般旅館,但後續會視民眾遵守情況與疫情變化,再考慮是否調整。

羅一鈞指出,指揮中心16日已公告防疫旅館管理指引修正重點,供第一線工作人員遵循。他表示,若民眾「3+4」都住在防疫旅館,在後4天自主防疫期必要時可外出,但須向旅館業者出示2日內快篩檢測陰性及身分證明等文件,但不須向旅館業者提出必要外出的佐證資料,指揮中心也未要求業者就此進行管控。

根據指揮中心公布的QA指引,自主防疫期間需外出上班或購買生活必需品者,需於外出當日或前一日進行快篩且檢測結果為陰性者才可以外出。例如6月20日要外出,需具有6月19日或6月20日快篩檢測陰性結果。

羅一鈞表示,考量自主防疫期間仍可能具傳染風險,當必要外出事由已完成後,應盡速返回防疫旅館,若外出未歸,旅館業者隔日上午應通報地方政府,以利地方政府後續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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