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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未終結的苦難》吳祚來自述40 我是公社小社員

  • 時間:2022-06-20 18:1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從未終結的苦難》吳祚來自述40 我是公社小社員
中共文革時期的生產大隊。(圖:百度百科)

《我是公社小社員》

我是公社小社員咧

手拿小鐮刀呀

身背小竹籃咧

放學以後去勞動

割草積肥拾麥穗

越幹越喜歡

這是1970年代大陸小學校園裡的「流行歌曲」,小學生放學後、放假時幫助家裡做家務,割草餵豬餵雞或者釣魚撈蝦,是生活常態。通過歌聲唱出來,確實給我們以歡樂感,這種政治宣傳美化了兒童少年的勞動熱情,掩蓋了生活中的苦難,許多孩子特別是女孩子上學幾年後就天天在家打草放牛,生活中只有勞動沒有希望與歡樂可言,而放學後應該是孩子們遊戲打鬧的時間,只能幫助大人做事,很難是「越幹越喜歡」。

初中時開始成為小社員

小學生不能成為生產隊的小社員,因為不具備勞動能力,無法計工分。到了初中一年級放暑假時,父親向村裡提議,初中生可以參與計工分的勞動,得到大家的同意(這種村民議事同意方式比較隨意,基於鄉情民意許多事情都能達成共識,並不需要上級同意或制定明確的規定),這樣我們幾位小夥伴就獲得了掙工分的機會。

從早上太陽升起,幹到傍晚太陽落山,中間休息二個小時左右,每天二分工,男人是十分工,婦女是七分工,一分工一般是七八分錢,也就是說我們小社員每天的報酬大約是二美分。

勞動內容是放牛、看雞、看稻場、鋤草、平整水田、收割、拔秧、栽秧,前三項是最輕鬆的活,但很乏味,『看雞』就是稻子成熟時,防止雞鴨去吃田裡的稻子,『看稻場』是看護曬在稻場上的稻穀不被雞鴨鳥類偷吃,每二個小時還要用工具翻曬一次稻穀。

夏天是『雙搶』的季節,即搶收、搶種,要在立秋之前完成春稻收割與秋秧栽種。將成熟的稻子收割曬乾後,部分交公糧,部分按工分分給社員,所以這段時間對成人、對小社員都是超負荷的繁重勞動,每天近十個小時在酷暑高溫下勞作,汗水如雨,身上也會曬到脫皮。

因為暑熱所以入睡較晚,早上難以睡醒,而搶栽秧時,生產隊長會在啟明星升起時吹響哨子,村民們從熟睡中爬起床,而我則多是父親將我弄醒,那種痛苦現在想起來還覺得煎熬無比。

早起拔秧是計件制,這對我們這樣的小社員既是一次勞動競賽,又是一次獲得高工分的機遇,我們會在天亮前一個多小時的時間內完成拔秧、洗秧、然後互相點數,從秧田挑到水田,每一百棵稻秧一分工(一棵秧約一百根苗),小夥伴們拔秧速度與大人差不多,早上少則掙一分多工,多則能拔二三百棵秧。夏天參加『雙搶』二三年之後,拔秧與栽秧速度與大人就差不多了,日工分每年有所增長,我高中畢業前一年假期共掙了近三百個工分,相當於父親的三十個勞動日,總計約20元人民幣(新臺幣100元)。

熱愛勞動被宣導

從小學到初中,每學期的成績單上,都會有老師寫這樣的評語:熱愛祖國、團結同學,熱愛勞動等等。熱愛勞動是非常重要的一條,但有多少小同學熱愛當年村莊裡的繁重勞動?最喜歡宣導勞動的中共最高領導人在青少年時代都沒有投身到勞動者行列,他們熱愛暴力革命卻是最真誠的,而最基層的大隊、公社幹部們,基本都不參加體力勞動,他們有一定的政府補貼,加上生產隊給予的工分補貼,這些人其實是被農民供養的,還不如「舊社會」的地主,畢竟中小地主富農都要參與田野勞動。

記得當年,與小夥伴們站在田頭,望著不遠的公路上,有時會走過幾個修路工,我當時很想做一個修路工人,可以沿著馬路走到很遠的地方,有穩定的收入,勞動強度不如做農民強。


文革時期的知識青年下鄉運動。(維基百科)

人民公社的名稱是劉少奇、毛澤東們想出來的,但這種集體奴役方式源於蘇聯的集體農莊,而蘇聯的集體農村又是俄國沙皇時代農奴制的變種。集體農莊與人民公社是為了控制農民,使他們完全服務於國家機器,以保障國家工業化快速發展,這一制度曾給蘇聯帶來大饑荒,也給中國帶來大饑荒。

我參加勞動的生產隊,已不再是當初的人民公社制,沒有了大鍋飯,但集體勞動的性質並沒有改變,人們在一起勞動理論上講是有利合作與效率,但實際上卻使每一個人都感受到極度勞累,結果是共同貧困。

我參加了分田到戶的土地丈量

1979年秋天安徽鳳陽小崗村農民冒著生命危險分田地到戶(承包而非私有化),告別了生產隊集體勞動,當年就解決了溫飽問題,並帶動了安徽與全中國農村的土地改革。

我記得我們村莊是1981年春節後開始分田地到戶的,當時我放寒假在家,與幾個年輕人一起拿著繩子當尺子丈量面積,一位長我幾歲的小夥子說,不要太認真,大致差不多就成,共產黨的政策說變就變,沒準過幾年田地還會收歸回去的。這句話我記得特別清楚,果不其然,幾年前村子裡又在搞市場化的集體化,將田地集中起來,承包給外來的商人,商人獲得國家農業補貼將田地變成藍莓園,每年向農民提成利潤,問題是,商業經營如果失敗了,農民如何恢復農業生產呢?

中共近四十年的農村改革一直是半改革,或者說是更有利於黨國政府與底層官員的改革。其一,農民戶口仍然被鎖定在農村,無法遷徙到城市,這使得無數農民工在城市即便有長期工作與住房,孩子也無法隨同上學,更沒有城市相關的生活保障;其二,土地屬於集體沒有回到農民手中,無法商品化,由於村領導可以決定集體土地,所以土地出讓或轉讓,使中下層政府人員獲得了巨大的尋租紅利,這也使得中國農村的改革更加艱難。

作者》吳祚來  專欄作家,獨立學者,八九六四最後一批撤離廣場,原中國藝術研究院雜誌社社長,因零八憲章第一批簽名被免職,現居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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