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人權處任務1+1 拚訂綜合性平等法

  • 時間:2022-07-02 09:38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王育偉
人權處任務1+1  拚訂綜合性平等法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長賴俊兆。 (圖:中央社)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6月27日揭牌,除督導、協力轉型正義政策,人權業務也是重點。處長賴俊兆說,將研議國際都關注、涉及反歧視的綜合性平等法,並提出人權指標、人權預算等統合規劃。

賴俊兆接受中央社專訪時指出,轉型正義業務要與時間賽跑,各界關注度也高,人權處會積極與部會協力推動,但除此之外,人權業務也是人權處一大重點。

賴俊兆說,行政院長蘇貞昌2年前就指示研議成立人權處,而推動轉型正義,核心精神就是維持自由民主憲政秩序,希望過去國家不法、違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行為別重蹈覆轍。

賴俊兆提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等9大核心人權公約,有6部具國內法效力,行政院也有對應的任務編組,但為加強各任務編組間橫向協調聯繫、統合督導功能,加上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與監察院都曾建議行政院設置專責單位,因此今年5月提出的首部國家人權行動計畫就將行政院增設人權處列為重要行動之一。

他說,兩個議題在這些脈絡跟累積下結合,「人權與轉型正義任務在今年巧遇」,成立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人權業務部分,賴俊兆表示,今年兩公約國際審查委員再次催促台灣訂綜合性平等法,綜合性平等法涉及跨部會、跨公約、法規競合,以及歧視如何認定等等,有一定難度,單一部會難以處理,因此將由人權處扛下。

他說,研議制定人權指標、人權預算、人權影響評估機制的統合規劃等事宜,也是重要任務。

賴俊兆說,各公約施行法都有明訂,政府為了推動落實公約,應該要優先編列經費,但怎麼樣的經費算是落實、推動公約,需要明確的定義;人權處將參考各公約的核心重點、聯合國參考手冊,以及過往性平預算的定義來訂定,藉以有效了解預算執行效果。

賴俊兆也說,人權處與監察院國家人權委員會雖然都希望落實人權工作,讓台灣人權標準與國際接軌,但人權會角色主要是要檢討、監督、協助政府推動人權業務,職掌與人權處仍有不同。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