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在一次抗爭裡中槍的曾志健「健仔」,自從2020年底未有出庭應訊後,一直「流亡」直到早前再次被捕。整起事件當中的不少情節都令人不知該嘆息抑或髮指,而更重要是這樣的事件本來可以避免,卻因為部分人的私慾而將四人一步步推向今下的局面。
早在當初曾志健宣佈「流亡」時,不少人已經提出過質疑,細看當時經Friends of Hong Kong發佈的聲明,文中行文粗糙,用字更十分刻意要說服外界他人正在外國,尤其「正在和美國公民同住」,「慶幸得到美國政府和多個國家的關注」等句,更令人感到健仔的流亡內情非比尋常。
尤其當時剛發生曾志健和現正坐國安監的鍾翰林曾到美國駐港總領事館尋求庇護,當中較早到的鍾翰林被國安拘捕,而曾志健則被要求離開。曾志健在流亡前曾接受《蘋果》和另一外國媒體的訪問,當中更提到不「自投羅網」,提到美國領事館一事時,又指美方一度稱會收留他們,但最後被美方以「無法幫忙」為由敷衍及要他們離開,形容心情「由天堂跌落地獄」,感到似被「出賣」。
任何一個有外交常識的記者,都應該會知道要求美國領事館收留絕不可能,今日回看更感覺有可能是曾志健等被人訛稱會得到美國幫忙,因而錯信而選擇未有依時上庭歸押。當然對於一個仍在就學階段的少年,要他們面對幾年的牢獄,會選擇盡可能逃避並非不可理解,但作為一個有社會經驗的成年人,理應是協助他們渡過可預見的難關,但現在非但未有去協助,反而以此去建立自己的「形象」,實在令人不勝無奈。
許多人都將焦點放在健仔,但其實今次同案再次被捕的四人中,有人只被控非法集結罪,按現時普遍對非法集結的判刑,最高都只是18個月的監禁,如果連同獄中行為良好等刑期扣減和假期,實際亦只是約八個月的監禁。遺憾的是,健仔因為聽信他人訛稱協助逃亡,不但變相被軟禁超過一年半,現在還要面對更重的刑期。孰令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