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監管機構今天對香港日益惡化的人權境況發出警告,特別呼籲當局廢除2年前實施的國家安全法。
由18名獨立專家組成的聯合國人權委員會(UN Human Rights Committee)表示,委員會「對這項法律過度寬泛的解釋,以及可以任意適用深表關切」。
該委員會說,自該法2020年實施以來,當局「以危害國家安全為由逮捕了200多人,其中包括12名兒童」。
這個負責監督全球各國法律是否尊重其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委員會表示,香港應「採取具體步驟,廢除現行的國家安全法,同時避免施行該法。」
北京為了鎮壓香港的大規模民主運動,在2020年實施國安法,將顛覆與分裂國家、恐怖主義行動以及跟外國勢力勾結,都定為犯罪。
自該法實施以來,香港大多數民主人士不是已逃離該國,就是已經入獄。
在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第四次定期審查中,該委員會指出,香港「未經與公眾和民間社會協商」,就頒布了國安法。
人權委員會並警告說,香港國安法「缺乏明確性」,導致很難確認哪些行為構成刑事犯罪。
委員會並譴責,該法在幾十年來首次將煽動叛亂定為犯罪,並指出該法如何被用來指控學者、記者和其他「行使言論自由這項合法權利」的人們。
該委員會並感嘆說,涉及國安法的案件被轉移到中國受審,同時也賦予香港行政長官「過度權力」。
人權委員會警告說,這「會有效地破壞,保障(人們)獲得公正和公平審判權利的司法獨立和程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