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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臉時代/疫情下的難題‧權利的退讓

  • 時間:2022-07-29 13:1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半臉時代/疫情下的難題‧權利的退讓
民眾透過簡訊實聯制或電子圍籬留下的足跡,會在28天後銷毀,且不容許疫調以外的任何用途。(路透社/達志影像)

面對COVID-19的突襲,台灣藉由種種限制與措施,在最危急時守住防線,卻也面臨侵害或忽視人權的質疑。當公共利益與個人權利衝突時、在防疫與人權的兩難之間,該如何權衡?台灣又在這次風暴中學到什麼教訓?

監控措施阻病毒 底線在哪裡?

『(超商原音)麻煩掃一下實聯制。』唐鳳:『(原音)第一動是掃碼,第二個是按下上面的連結,然後再按送出,然後就完成了實聯制的操作。』

去年5月19日,行政院召開記者會,政委唐鳳說明「簡訊實聯制」正式上路後,民眾每到一個場所就得先拿起手機或筆為自己的足跡留下紀錄已成為日常;加上電子圍籬,政府以高科技手段,由點到面,架構出無形的網,限制了病毒的快速傳播,卻也限制了民眾隱私及人身與遷徙自由等權利。

事實上,面對COVID-19,世界各國都面臨防疫與人權間的兩難,即使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公室(OHCHR)曾提出一份應對COVID-19的指導方針,提醒各國政府在因應疫情時,要盡量降低各項公衛措施對基本人權的衝擊,但在歐美國家,為防止疫病大規模擴散,多國採取強制措施,包括封城、鎖國、宵禁及隔離,而遭到權力過度擴張、甚至濫用的質疑,連亞洲人習以為常的口罩都引發遊行抗議。

『(原音)上次我回台灣,隔離了14天,可能是因為住的樓層比較高吧,訊號不太穩定,好幾次因為定位顯示我外出,所以警察常常打電話來確認,甚至還派2名員警上門看我是不是真的在家。因為當時各國的疫情都很嚴重,所以我很能理解這是台灣政府為了要防止病毒進入所採取的措施,我很願意配合,也覺得警察及防疫人員非常辛苦。』對旅居德國的謝小姐來說,這次返台之路並不容易。在台灣,由於曾經歷SARS的慘痛經驗,面對疫病再度來襲,全民懷著共體時艱的心情配合各項防疫措施,從人的足跡追蹤病毒的流動、藉由限制人的移動阻斷病毒的傳播,台灣在全球疫情最嚴重時,靠著嚴格的邊境檢疫、簡訊實聯制、電子圍籬、擴大匡列隔離等方式維持社會正常運作,人民釋出部分權利,讓政府有足夠的力量保護自己,但也不禁讓人思考,底線應該在哪裡?

避免侵害人權 須符法治與比例原則

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執行長黃怡碧便指出,COVID-19確實是場公衛危機,也是非常時刻,但是否達到公約中所說的「緊急狀態」仍值得商議,對於相關防疫手段是否合宜,很難一概而論,從人權法或公法的角度,只能就某個特定規定判斷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除了人權團體質疑政府超譯或濫用傳染病防治法與個資法外,黃怡碧認為,「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明定「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也同樣存在這個問題。黃怡碧:『(原音)從國際人權法的觀點,都會覺得應該要透過更高、比方說更好的媒體識讀來處理有關於錯誤訊息或假訊息的問題,如果有人是因為不得已的原因去違反防疫措施的話,也不應該用刑罰來處理他,而是應該用公共衛生相關的措施,所以變成我們自己條例本身,還有第7條,幾乎是賦予國家一個漫無邊際、隨時都可以說這是緊急狀況底下可以捨棄這個標準、捨棄那個標準,我們都覺得這個授權的範圍太大,而且不夠明確,這個都有可能違反授權明確性跟比例原則的部分。』

從2020年1月21日台灣出現首例COVID-19確診病例後,便進入這場還看不見盡頭的戰爭。2020年2月27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升至一級開設,面對國際疫情延燒,指揮中心自中國武漢開始逐步擴大入境者檢疫且逐漸關閉國門,並自3月18日起,將「入境檢疫系統」結合「電子圍籬智慧監控系統」,透過手機定位掌握入境者行蹤。為防止疫情在境內傳播,2020年4月開始在全台陸海空交通港站全面量測體溫,發燒者不得進入或搭乘;搭乘運輸工具時一律戴口罩,勸導不聽者將遭重罰新台幣1萬5千元,年底更擴及八大類場所。2020年5月,指揮中心授權縣市政府公布確診個案足跡,並公布「實聯制措施指引」,民眾進入公眾場所或搭乘大眾運輸工具時,都必須傳送簡訊紀錄,供後續疫調使用。2020年底,為因應跨年活動,指揮中心啟用「電子圍籬2.0」,防止自主健康管理者接近大型活動區域。

面對疫情一波波來襲,這些防疫手段有效阻擋了病毒,卻也帶來副作用。

難免必要之惡 須尋救濟之道

『(原音)政府高抬貴手,讓我家人返台!』入境管制政策使「國人與中國籍配偶親生之子女」、「中國籍配偶前段婚姻之子女」(俗稱小明)及「中國籍新婚配偶」(俗稱小紅)無法入境台灣,監察委員葉大華、蕭自佑在去年2月公布調查報告,要求行政院就避免歧視、最小侵害與決策資訊公開透明等積極強化及改善。監察委員高涌誠、王幼玲、王美玉也在今年2月提出調查報告,提醒指揮中心正視電子圍籬涉及的隱私權及法制疑慮。

黃怡碧也指出,台灣實施全世界最嚴格的入境管制措施,恐剝奪家庭團聚權,尤其針對不同國籍有不同處理方式,也涉及歧視或政治角力。另外,醫院及長照機構限制探病,對於需要與外界保持聯繫的精神障礙者造成極大傷害;部分行業未必是人與人接觸最多的場合,卻一律被要求停業,也未提供相對應的紓困或補償,傷害其工作權及生存權;包括健保卡資料庫連結、電子圍籬等如何運作,則涉及民眾隱私權。尤有甚者,聯合國已發布指引,要求在疫情期間停止迫遷,台灣卻從未停止。黃怡碧:『(原音)真的不能夠等一下嗎?去年可能還有3、4千件,那的確有可能是違建,可是因為人權公約也保護違建戶,他在意的不是產權,他在乎的是你使用你長期居住的這個房子的權利,保護你能夠有一個地方可以去的一種權利。』

不過,黃怡碧也坦言,要在防疫與人權間取得平衡是個非常艱難的挑戰,就連聯合國也不斷修正指引,尤其在兵荒馬亂之時,為了立即採取必要防衛,確實很難在當下檢驗每項措施或每件個案是否合於比例原則。因此,台灣有些規定似乎是便宜行事,不那麼符合科學的要求,形同以部分自由換取防疫成果。至於該如何彌補這個無法避免的傷害,她認為,除了必須在事後提供救濟管道,補償這些在防疫過程中有所犧牲的人,更重要的是防疫政策的決策過程不應只徵詢少數或限於醫學及流行病學專家,必須重視邊緣群體的參與,並讓資訊更透明。

曾針對電子圍籬提出調查報告的監察委員高涌誠也表示,疫情瞬息萬變,他理解確實很難在第一時間顧及比例原則、也很難面面俱到。他指出,根據調查,在剛啟動入境者電子圍籬時,指揮中心確實有考慮到比例原則,因此由政府提供手機及門號,而非個人手機,但之後因為入境人數大增,當初採購的手機數量已不敷使用,因此只能使用私人手機。他認為,這些防疫措施確實會對民眾的隱私造成影響,而如何將此影響降到最低,例如如何確保在解除檢疫與隔離後便脫離政府的監控,在人權與防疫措施間取得衡平,是各界必須共同努力的方向。

監察委員高涌誠認為疫情瞬息萬變,確實很難在第一時間面面俱到,但建議防疫決策平台應加入人權意見。(歐陽夢萍 攝)

防疫與人權的兩難

莊人祥:『(原音)我們並沒有在他的手機裡面有任何APP或是軟體去追蹤這個人,我們也沒有開他的GPS,沒有。它其實純粹是利用這個手機的訊號跟幾個基地台的連接,它就會形成一個距離,你如果移動的時候,它會自動去算有沒有離開位子,所以它是利用這些資料,沒有到你的手機裡面做任何侵入,跟大家所認為我們有利用軟體或什麼方式侵犯隱私,沒有,它其實就是用這個物理現象去看你有沒有跑掉。』

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指出,當初執行電子圍籬時,確實較為倉促,希望利用電子科技輔助,讓具傳染力的確診者隔離檢疫,由於涉及人權,曾與法制組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開過多次會議,確認無違法之虞。不過他也坦言確實沒有做好溝通工作,導致許多民眾誤解,也讓指揮中心蒙受不白之冤。

面對無孔不入的病毒,要讓民眾知道如何傳播、如何預防,又要確保當事人的隱私權,莊人祥無奈地說這確實是兩難,因此,指揮中心成立法制組,由法務部次長陳明堂擔任組長,並訂出確診個案的資料發布原則,公布疫調前,與防疫醫師及法制組商討,只說明與民眾相關或是無法掌握接觸者的部分,盡量避免暴露太多個人資料;而民眾無論是透過簡訊實聯制或電子圍籬留下的足跡,也會在28天後銷毀,且不容許疫調以外的任何用途,種種作為就是希望能獲得民眾的信任,進而配合各項防疫措施。

誰來踩剎車? 人權會功能受質疑

在這防疫與人權間的縫隙,指揮中心迂迴前進,面對民眾與人權團體一波波的質疑聲浪,能協助指揮中心減少碰撞的重要機構卻似乎缺席。

黃怡碧:『(原音)誰都可以說要跟國家先配合,可是國家人權委員會不行,他們作為一個去警醒國家人權義務的這麼樞紐的角色,他不應該先跟行政機關站在同一邊,其實我覺得他有一個天職,是他應該先預設所有政策都有可能侵害人權,所以他應該要很謹慎、然後可能先採取一個比較警醒的態度,可是他們沒有,他們就是先稱讚CDC做得很好,然後要大家跟CDC配合,我就覺得這跟其他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是非常不一樣的。』

針對疫情可能對隱私權造成的傷害,國家人權委員會在2021年初發表一則簡短的新聞稿,肯定台灣的防疫成就、感謝指揮中心與全體國人的努力,並表示會等疫情緩和後再全面檢視政府作為。這則聲明,遭到人權團體的批評。監察委員、也是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高涌誠透露當時確實在內部引發激烈的討論。『(原音)我們也了解要真正等到疫情比較緩解,或者疫情結束以後再來處理,是不是緩不濟急,因為確實可能有現實的人權侵害的問題,所以少數委員的意見會認為或許有一些其實立即可以有些檢視、立即可以要求改善,應該還是要做,確實不應該等到緩解。但是大家曉得因為疫情時間拉很長,所以在這個過程當中,因為是人權委員兼監察委員,還是有透過監察委員的身分,還是有就一部分,尤其是隱私權侵害的部分還是有做相關調查。』

防疫決策納人權評估 減低傷害

對於部分防疫政策引發質疑,高涌誠理解面對瞬息萬變的疫情,確實難以面面俱到,也坦言在過程中,國家人權委員會未曾接到指揮中心的諮詢。他指出,就連歐美等老牌民主國家同樣也面臨人權運動者的抗議,即使各國民情不同,但對於人權的保障仍有依據經驗所做出最符合比例原則的共同標準與指引,國家人權委員會的責任就是引進這個標準,供指揮中心參考,再視台灣的情況適度調整。高涌誠:『(原音)期待行政部門願意去聽國家人權委員會的建議,我們不是一個強制要求他怎樣,但是會希望有點像是融入政府施政的DNA一樣,我們也期待以後我們當這樣的一個角色,就是疫情指揮中心要有任何措施或命令的時候,可以把人權影響評估納進去,我們給我們應該給的意見,他們也願意接納,大概以後這種狀況就可以改善很多。』

『(原音)這的確是一個很好的建議,就是說在人權上面可以在類似像這樣…我知道在美國CDC裡面會有一個公共衛生倫理的人坐在那邊,他就是負責評估這樣的行動是不是符合倫理,通常也有一個法制的人在那邊。這部份如果以未來或現在的話,在法制組裡面可能未來可以再找人權或是倫理的代表進去。』莊人祥指出,有些國家是將人權包括在公共衛生倫理中,觸及的範圍更大;在台灣,便是由預防醫學辦公室負責,並派遣防疫醫師到世界衛生組織接受相關訓練。至於未來該如何補強這部分,確實可以思考。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發言人莊人祥說明指揮中心已試圖兼顧防疫與人權,但也同意未來這方面仍須補強。(歐陽夢萍 攝)

這場百年大疫無情的襲向全球,當人類最根本的生存權遭受威脅時,其他權利的退讓或許成為「必要之惡」。經過這次經驗,值得思考的是,如何確保這些退讓適當且適度、國家權力該如何隨著疫情消退而適時限縮,這不僅是政府的難題,也是台灣邁向公民社會的重要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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