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臺灣之音立刻下載官方APP
開啟
:::

第二批應登錄溫室氣體事業  電子零組件為主

  • 時間:2022-08-08 19:5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第二批應登錄溫室氣體事業   電子零組件為主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8日新增第二批應辦理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對象,主要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為主。(pixabay圖庫)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今天(8日)修正公告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源,除加嚴直接加間接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達2.5萬公噸須登錄外,新增第二批排放源,約250家事業,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為主。

環保署公告修正「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新增第二批應辦理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對象,並將法規名稱修正為「事業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

環保署說明,這次修正全廠化石燃料燃燒直接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及使用電力的間接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合計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上製造業,自明年(2023年)1月1日起適用,並應於明年8月31日前完成今年度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

此外,環保署指出,新增第二批應辦理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源,將增加約250家事業,以電子零組件製造業為主,另外尚有化學材料製造業、紡織業、金屬基本工業、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等行業;環保署將個別通知並輔導,協助於明年順利依法完成盤查登錄作業。

為提升溫室氣體查驗量能,除經濟部正輔導新增法人機構申請成為查驗機構外,環保署也於今年下半年規劃辦理「111年(2022年)溫室氣體查證人員訓練班」,擴增現有溫室氣體查證人員人力,及早因應溫室氣體法規政策調整及市場需求。

環保署表示,自105年公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包含發電、鋼鐵、石油煉製、水泥、半導體及薄膜電晶體液晶顯示器等特定行業製程別,以及全廠化石燃料燃燒產生的年溫室氣體排放量達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CO2e)以上者,應於每年8月底前完成前一年度全廠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登錄作業。

環保署統計110年應盤查登錄109年溫室氣體排放量排放源資料,共納管287家,直接排放量約223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約占全國溫室氣體排放量78%。

相關留言

本分類最新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