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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論文先寫後出變抄襲 教授提撇步

  • 時間:2022-08-10 11:5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國維
防範論文先寫後出變抄襲 教授提撇步
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碩士論文因先寫後出導致被認定抄襲,有教授提醒研究生,論文研究過程中,必須適時以電腦存檔及轉寄教授審批,留住時間點,防患未然。圖為國家圖書館內的學位論文區。(圖:國家圖書館官網)

國立台灣大學撤銷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的碩士學位,認定其所提出的證據不足以證明自己的論文是「先寫後出」,而是涉及嚴重抄襲。對此,有大學教授就提醒研究生,在論文研究階段,必須適時以電腦存檔及轉寄給指導教授審批,留住時間點,甚至能以存證信函的方式寄給自己,就可防患未然。

台大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依據國際學術發表原則,裁定林智堅當年的碩士論文是嚴重抄襲學長余正煌的論文內容,撤銷碩士學位。陽明交通大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學系教授林健正認為,台大審定委員會採用時序主義、先發表先贏的原則,認定是林智堅抄襲余正煌的論文,但撤銷學位形同死刑判決,審定委員會應當更審慎調查到底是誰抄誰,還是相互抄襲,及文字重複的內容是否為論文核心,應進一步調查有無其他可能的情節。

台灣師範大學公民教育與活動領導學系教授林安邦則指出,兩人論文內容的實質相似度達到41%,而依據著作權法規定,後發表者負有舉證責任,若不能舉證就可能吃虧。他提到,並非文字段落一模一樣才叫抄襲,即使連接語句不同,但關鍵字詞相同,也很容易會被視為抄襲。

林安邦:『(原音)像我通常會跟學生說,今天所謂的換句話講,並不是說你把人家的文章拿來換句話講,而是你必須把3個或5個人的文章,然後融會貫通以後換個話講,這樣才可以,如果只是單純一篇文章,你換個語句,還是有可能會被認定是抄襲。』

林安邦提醒研究生,在論文尚未發表前,相關問卷等資料可以和其他人共用,但資料分析後的研究結果,就要避免傳給別人參考,另一方面也要隨時留下論文撰寫的存檔時間。林安邦:『(原音)比如說電腦的存檔,就你有完成了,你就要先存檔,那存檔的時間就會存在,或者你完成了以後,你可以先轉存到比如說給老師審批,這樣傳給老師的時間,或者你自己另外...像我有時候開玩笑說自己用一個存證信函寄給自己,這樣子的話,這些時間點都是可以去證明的。』

林健正則提到,經過這起論文事件後,將讓研究生和指導教授在學生通過學位論文口試前,對於研究成果的交流、公開及共享會趨於謹慎及保守,這也將損及師生間的信賴保護及互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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