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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數位平台問責 民團建議納入台美數位貿易談判

  • 時間:2022-08-16 11:5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跨國數位平台問責 民團建議納入台美數位貿易談判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2場公開說明會,公民團體建議把跨國數位平台問責機制納入台美數位貿易談判中。(央廣資料照)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16日)針對公民團體與學者專家,舉辦「數位中介服務法」草案第2場公開說明會。針對草案當中具爭議性的跨國數位平台問責機制,公民團體建議政府應於近期展開的台美數位貿易談判中,加入這項議題,聯合美國政府的力量來處理。

NCC在6月底公布數位中介服務法(中介法)草案,並於上周舉行首場公開說明會,16日再進行第二場說明會。

會上,台灣匯流研究學會籌備會副理事長何吉森首先質疑,NCC將投入新台幣25億元成立數位平台專責機構,無法落實草案強調的由下而上、多方治理的精神。何吉森說:『(原音)外界一直最關切的也就是所謂的專責機構,用(新台幣)25億、然後未來會是一個公設財團法人,那也就是未來它的行政、業務以及審計的督導,依照我們現在的財團法人法,主管機關甚至於立法院都要去報告,所以未來行政、立法會介入的情形非常高,那這樣怎麼可能會真正地由下而上的網路治理的這種多方治理的概念?』

媒體改造學社理事長羅慧雯則針對草案中賦予跨國數位平台的問責機制指出,跨國數位平台不僅襲奪了大多數的數位廣告市場,影響各國新聞產業的發展,也成為許多不實資訊的傳播溫床,對言論自由和民主政治都構成威脅,理應要求它們承擔更多的法律、社會及道德責任。但是,政府若有決心要求跨國數位平台問責,為何草案中僅要求境外業者指定代理人,而非要求其設立分公司在台落地?此外,這項草案參考歐盟的數位服務法DSA,但台灣市場完全無法與歐盟市場相比,若要求這些大型業者遵守更多法律義務、導致其放棄台灣市場,台灣極有可能因此成為數位孤島。因此建議政府將此議題納入台美數位貿易談判。羅慧雯說:『(原音)建議政府應該在近期展開的台美數位貿易談判中,加入數位平台問責的議題,聯合美國政府的力量,美國本身現在也正在處理數位平台的壟斷問題,那我們認為,政府不僅是要公私協力,台美之間更要協力。』

此外,全國律師聯合會代表林俊宏律師也關切草案恐有侵犯人權之虞,同時相關的資訊限制令,也可能衍生政府透過業者間接管制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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