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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拾漂流木易誤觸法網 林務局放寬規定

  • 時間:2022-08-17 15:2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撿拾漂流木易誤觸法網 林務局放寬規定
相關人員針對漂流木進行量測。(圖/林務局提供)

因颱風或豪雨導致的山區崩塌,使得漂流木大量出現,但根據森林法規定,來自國有森林的漂流木,屬於國家財產,民眾常因撿拾而誤觸法網。農委會林務局今天(17日)宣布鬆綁相關規定,經常倚賴漂流木的民眾,不用再擔心受罰。

颱風或豪雨所導致的山區崩塌,常使得國有森林樹木滑落或倒伏,大批殘枝與樹幹被溪流沖刷而下,形成漂流木出現在河口或海岸等區域,常有在地居民或原住民撿拾作為薪材,也有木藝工作者撿拾作為雕刻創作。

以往大量漂流木出現時,都由政府單位就其中具標售價值的貴重木加以集運後,再開放民眾撿拾,但由於開放撿拾期間只有1個月,導致部分民眾撿拾沒有標售價值的漂流木時,而誤觸法規遭移送法辦。

農委會林務局考量民眾需求,針對相關規定鬆綁,將「原則禁止,例外准許」改為「原則開放,例外禁止」,因此未來除了政府單位在天災後緊急清運及註記國有漂流木禁止撿拾外,其餘時間民眾都可以自由徒手撿拾。林務局長林華慶說:『(原音)過去政府在清運之後,公告1個月自由撿拾的期間,我們改成到下一次的颱風來臨之前,都可以自由撿拾,也就是在常態性的民眾都可以去撿拾漂流木,只有在政府要去集運清理的時候,因為會運用機具怕造成危險,那段時間我們會公告禁止。』

另外,法規也鬆綁貴重木的撿拾。林華慶也表示,過去被認為不可撿拾的像是紅檜、扁柏、肖楠等,在規定鬆綁後,只要末徑小於20公分且長度2公尺以下,或單支重量在50公斤以下,可用徒手撿拾,就視為個人所有。不過,林務局也提醒,未來民眾撿拾的漂流木,如果有販售需求,或者將其雕刻成藝術品再去販售,都應到當地縣市政府,或者是林管處所設的登記站登記,以取得漂流木合法產權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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