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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回地攤經濟 上海市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

  • 時間:2022-09-23 21:24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找回地攤經濟 上海市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
上海市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新規將於12月1日施行。(圖:中央社)

上海市人大委員會修訂通過「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要求合理平衡禁止範圍,以前全面禁止設攤、占道經營,新規允許區和鄉鎮政府可劃定一定公共區域用於設攤經營。

上海市不再全面禁止路邊攤,新規將於12月1日施行。新規公布後,相關討論23日在社群平台微博熱議,直指地攤經濟是城市風景,也是體驗街道文化最直接方式,路邊攤是庶民生活的一部分;民眾附和「就喜歡這種煙火氣」。

上海市15屆人大常委會第44次會議昨天修訂通過「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上海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閻銳指出,市容環境衛生是展示經濟社會發展成就和城市治理水準的重要視窗,也是城市軟實力和市民文明程度的直觀體現,新規對於禁止性規範,要求合理平衡禁止範圍,避免簡單化「一禁了之」。

新規內容提到,以前全面禁止散發商業性宣傳品行為,修改規定後,在主要道路、景觀區域、商業集中區域、交通集散點、軌道交通網站以及市綠化市容部門確定的其他公共場所禁止,也就是僅在重點區域禁止。

過往對於設攤經營、占道經營全面禁止,新規則是規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橋梁等公共場所設攤兜售,允許區和鄉鎮政府可以劃定一定的公共區域用於從事設攤經營、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等經營活動,平衡市容管理需要與民生需求。

上海市綠化市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對於設攤經營,總體要在面上可控、點上疏導,該堵的仍要堵,避免無序設攤回潮;同時也要在適當位置滿足城市煙火氣的需要,探索利用公共區域有序發展夜間經濟、體驗經濟等。

新規對於戶外廣告設施和戶外招牌的設置管理採取「許可」、「備案」分類管理模式。在歷史文化風貌區等處設置或可能影響公共安全的戶外廣告設施、招牌,必須經過相關部門批准後設置;其他戶外廣告設施、戶外招牌只需要於設置前,向相關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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