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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家境外基金機構 金管會認可適用優惠措施1年

  • 時間:2022-10-04 16:41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陳林幸虹
10家境外基金機構 金管會認可適用優惠措施1年
金管會認可10家境外基金機構可適用優惠措施一年。 (Pixabay)

金管會為鼓勵境外基金機構增加對台灣投入,共同參與發展我國資產管理市場,境外基金機構符合「深耕計畫」一定條件者,得適用各項優惠措施。今年度金管會認可聯博、安聯、施羅德、景順、摩根、野村、鋒裕匯理、路博邁、NNIP及富蘭克林等10家資產管理集團。

金管會指出,聯博、安聯及施羅德資產管理集團分別符合5項評估指標,該3集團可適用2項優惠措施,聯博、安聯及施羅德資產管理集團得於符合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的範圍內,引進新類型的境外基金,或與同類型投信基金投資規範不符的境外基金。安聯及施羅德資產管理集團其總代理人申請代理境外基金的每次送件基金檔數上限為3檔;聯博資產管理集團境外基金申請案得加速審核。

景順、摩根、野村、鋒裕匯理、路博邁、NNIP及富蘭克林資產管理集團分別符合4項評估指標,可適用1項優惠措施,7集團分別得於符合境外基金管理辦法的範圍內,引進新類型的境外基金,或與同類型投信基金投資規範不符的境外基金;或其總代理人申請代理境外基金的每次送件基金檔數上限為3檔;或單一境外基金投資中國大陸地區有價證券總金額上限永久放寬為該境外基金淨資產價值的40%。

另外,這10家集團於國內募集銷售的境外基金,國內投資人投資比率上限均得放寬為70%,所有優惠措施有效期間為1年,從今年10月1日至明年9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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