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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電車11/30起強制納管 需登記、領牌、投保強制險

  • 時間:2022-11-18 18:1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微電車11/30起強制納管 需登記、領牌、投保強制險
微電車將於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公路總局副局長張舜清18日出示微電車納管後核發的車牌及放大的行照樣張。(吳琍君 攝)

交通部公路總局今天(18日)宣布,電動自行車將於30日起正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簡稱「微電車」,同時強制納管,包括需登記、領牌、投保強制險,且年滿14歲以上才能騎乘,並須遵守道路交通管理規定,否則依法開罰。此外,移工若要購置新車,需檢附雇主同意書,已使用的微電車則需於2年內完成掛牌。

台灣現行有效使用的電動自行車推估達45萬輛,儘管政府嚴禁改裝、載人,同時規定騎乘時速不能超過25公里、並需配戴安全帽;但是由於不用掛牌、也不用投保強制險,因此高達6成的使用者都是外籍移工,其次則是菜籃族、學生與高齡長者。


上為現行電動自行車的車牌,下為11月30日微電車納管後的新車牌。(吳琍君 攝)


微電車11/30納管後核發的行照樣張。(吳琍君 攝)

不過因此衍生的交通事故也快速攀升,今年1-8月就高達5,800多件,較去年同期增加900多件;受傷人數也較去年同期增加873人,來到5,180人;死亡人數也來到33人。為此,立法院4月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強制納管電動自行車後,行政院也決議在11月30日正式上路。公路總局副局長張舜清說:『(原音)這個法案修正過以後,除了它從電動自行車正名為「微型電動二輪車」以外,最重要的是,它必須要納管、登記、領牌、而且要投保強制責任險,11月30日正式實施。』

此外,簡稱「微電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由於車身含電池重達60公斤以上,14歲以下的騎乘者操控時,恐有潛在的不穩定性,因此新法也限制微電車駕駛需年滿14歲。

張舜清表示,已使用的微電車需於2年內完成掛牌,11月30日起,民眾可備妥身分證或僑民居留證正本、印章、出廠證明、統一發票及效期30天以上的強制責任保險證,並繳納包括號牌費及行照費在內的新台幣450元規費;若是移工購置新車,還需檢附雇主同意書,經監理機關實車查核、確定無改裝後,再由公路主管機關發給牌照。

目前公路總局已在「監理服務網」設置「微型電動二輪車」專區(https://www.mvdis.gov.tw/m3-emv-car/car/electricBicycles/eBicyclesDoc),並以中、英文及越南、泰國、印尼、緬甸、柬埔寨等7國語言進行宣導;同時各監理所也將攜手微電車經銷商、移工仲介公司、工業區、鄉鎮區公所等,提供到點實車查核及掛牌服務,具體的時間、地點可於公路總局及所屬監理網站查詢。


公路總局製作微電車納管後的7大注意事項。(吳琍君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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