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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擴大用藥條件12/1上路

  • 時間:2022-11-24 17:08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吳琍君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擴大用藥條件12/1上路
由醫師評估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示意圖/Pixabay)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今天(24日)表示,為因應接下來的流感季流感高峰防疫需求,傳染病防治諮詢會-流感防治組委員決議,自12月1日起到明年3月31日期間,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下稱公費藥劑)使用條件,增列「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為使用對象。

疾管署也呼籲臨床醫師提高警覺,加強詢問病患的旅遊史與接觸史,如符合通報流感併發重症病例的定義,應儘速通報。此外,對於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條件的民眾,應及早給藥,以減少疾病傳播、重症與死亡發生。

疾管署指出,目前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的全台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詳見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或透過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網通」網頁查詢 https://antiflu.cdc.gov.tw/),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樂沙。

由於今年流感可能與COVID-19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了可先行使用COVID-19家用快篩輔助檢測外,若出現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疾管署強調,由於流感抗病毒藥劑尚未納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的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統計目前流感季已有9例流感併發重症確定病例,國內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上升後,近3週雖有下降,但仍高於前兩年同期;流感併發重症通報近期略升,但仍處於低點,累計9例重症、其中2例死亡,8例H3N2、1例H1N1。

疾管署提醒,9月下旬起,社區已有多種呼吸道病毒流行,包括呼吸道融合病毒、副流感病毒及流感病毒活動度都增加,近兩週RSV陽性數雖有下降,但仍居高不下,流感病毒則以A型為主,合約實驗室分離以H3N2為主。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對象一覽表。(疾管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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