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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陸委會:未新增禁止規定

  • 時間:2023-01-04 15:56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陳怡君
列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陸委會:未新增禁止規定
陸委會表示,針對港澳居民來台,政府並未提出任何新增的禁止或限制規定。(資料照/王照坤 攝)

BBC中文網報導,移民署在其網放上一則港澳居民不得在台從事活動的列表,當中包含不得接受媒體邀請與參與遊行,引發爭議。這則公告3日已自移民署的網站下架。陸委會今天(4日)表示,「經瞭解,本案係屬誤植」。港澳居民若來台短期停留,相關活動應與許可目的相符,並應遵守中華民國既有法律規範;政府並未提出任何新增的禁止或限制規定。

據了解,這一份「港澳居民不得從事活動一覽表」是放在移民署網站上香港澳門居民「停留」在台的部分,亦即是規範港澳居民短暫停留,如探親、旅遊等不可從事的活動。

其中除了包含不得進入軍事國防基地,不得進入國家實驗室、生物科技、研發等重要單位等,最有爭議的是不得參加政治性質的活動,如遊行、抗爭、演說、發放傳單,以及不得接受媒體邀請,上電視與廣播節目發表意見,如CALL IN節目。

據了解,內政部移民署已移除該公告頁面,至未來有無臚列不得從事非法活動,以供港澳居民參考,尚在討論中。

儘管這份文件已下架,還是引起了對於在台港人言論與集會自由是否受到影響的爭議。

不願具名的移民顧問接受中央社訪問時指出,這份文件規範對於港澳人士不得接受媒體邀約與參與遊行,是以前沒有看過的。儘管這份文件是放在「停留」簽證的那欄中,但是文件寫「港澳居民」,質疑真的要運用起來,持居留證件的港人是否也會受到影響。

他表示,看到文件的第一個反應是訝異與嚇到,認為這已經超過界線,涉及「違反人權」。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施逸翔指出,從兩公約(即「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的角度來看,不只是香港人,在台灣境內的每個人,他們的公民權、政治權利應該要平等享有並受到保障,不應該因為他們的身分而有所不同。

施逸翔認為,移民署應要講清楚,為什麼忽然放上這個規定又忽然下架,當中內容也有爭議,非常大的問題是限制言論自由。

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蘇偉業則認為,這與政府的國安政策有關,因為當中臚列的不得從事的活動中,許多與政治活動相關。政府不應該直接以身分或單一標準「一刀切」,因為這將影響到在台港澳人士的言論與集會自由。

從香港移居台灣的銅鑼灣書店老闆林榮基則表示,文件已在移民署網站上下架,認為文件會再做修訂,也希望政府說清楚當中的內容,不然難以做評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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