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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中共藏區禁牧措施:掠奪藏地資源、毀壞環境、剝奪藏人生存保障

  • 時間:2023-01-06 19:40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新聞編輯
評中共藏區禁牧措施:掠奪藏地資源、毀壞環境、剝奪藏人生存保障
中國近日以「過度放牧」危害自然的名義實施禁牧政策。(圖:Pexels)

最近,甘肅省藏族自治州夏河縣當局發佈了從2022年底到2025年底的《草原禁牧令》(禁牧令)。禁牧令起於本世紀初在整個圖博(包括夏河縣)的「退牧還草」和「牧場修養」政策,這些政策實際上實施了大範圍的禁牧措施。禁牧措施宣稱「過度放牧」危害自然。但是,近十幾年來,夏河縣每年都出欄大量的牲畜,以這個縣草場面積計算,現有的牲畜數量遠未達到過度放牧的程度,其他藏區的情況也與此類似。

1.以禁牧為名的圈地和掠奪資源

夏河縣農牧業人口佔總人口的80%,草原面積佔土地面積的80%。畜牧業和農業是夏河縣的主要產業,也是農牧民的主要收入,夏河縣當局財政徵稅的大部分也來自畜牧業和農業。這次當局公佈禁牧的草原面積高達155萬畝,占本地草地面積的五分之一,涵蓋了十幾個鄉鎮單位,這種禁牧措施剝奪了藏人農牧民的生存保障,也破壞了藏人數千年有效保護環境的工作和生活方式。

當局在夏河的發展模式反而破壞了環境。被列為禁牧的鄉鎮和臨近鄉鎮目前已有十幾個高污染礦山和企業,這些企業包括安多水泥廠,夏河縣冰華礦業有限責任公司加甘灘金礦、鳳凰橋國際控股貴金屬夏河縣礦區、甘肅鑫瑞礦業有限公司、夏河縣麻當章子溝1號採石場建築用石料等。上述企業在當地開採和開工都缺乏獨立的環境評估,並未諮詢當地居民。當局已經多次鎮壓了反對強征土地、破壞環境的抗議,逮捕示威人士和社區活動人士。從2012年起,在人口不足九萬人的夏河縣,已經有18 位藏人自焚抗議,其中絕大多數是牧民。

藏人長期有效保護環境的遊牧生活方式被壓制甚至禁止,但是高污染礦山和企業可以繼續在這個地區繼續開採和生產。環保研究組織的報告已經調查了這些企業對環境造成的巨大風險 ,甚至當局環境部門也將其中的部分企業列為「生態破壞」廠礦。但是,這些企業可以繼續運營,其原因是它們開採的資源屬於中共維穩和戰略擴張的重要物資,即被列為戰略性礦產,如金屬、貴金屬、稀土元素、放射性礦產以及重要的非金屬和建材。因此,中共禁牧措施是以保護自然為名,驅離農牧民,方便掠奪性開發,後果是毀壞環境。

2.迫使勞動力徹底淪為奴工

從夏河縣的人口結構看,0—14歲人口佔全部人口的21%; 15—64歲人口佔總人口的70%; 65歲以上佔總人口的9%。夏河縣年輕人口比例高於中共統治的其他地區。整個藏區的人口結構也與夏河相似。

從本世紀以來,當局在西藏以各種名義的圈地已經造成了上百萬藏人農牧民失業,這些農牧民及後代被切斷了與土地生產的聯繫,被剝奪了相關的生產和生活技能。同時,中共以「勞務再培訓和輸出」為名,培訓這些被驅離土地的農牧民,將這些農牧民轉化為只能出賣勞動力的奴工,被納入產業鏈中盤剝。而仍在從事農牧業的藏人則是遭受越來越壟斷行業更多的壓榨。

中共的禁牧措施不是挽救草原,而是將藏地作為掠奪資源的基地,同時使大量藏人完全喪失生產資料,淪為不得不出賣勞動的奴工。

3.法律作為專制帝國的統治工具

夏河縣當局這次禁牧令稱是為了「落實習近平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尊重自然、保護自然以及綠色低碳發展。」 《草原禁牧令》也稱是根據下列法規制訂,這些法規包括修訂數次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草原法》、《甘南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辦法》、《甘肅省草原條例》、以及 《甘肅省草原禁牧辦法》、《夏河縣落實第三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實施方案》(根據2022年1月《甘肅省第三輪草原補獎政策實施方案》)。 《草原禁牧令》屬於典型的中共官僚政治文體,引述最高領導人講話和中共會議文件,反映了中共政權的人治、黨國獨裁特點,在標榜的「民族區域自治地區」剝奪了藏人自治權利。這種制度下的法規僅是中共極權制度最高層「頂層設計」的工具,由權力崇拜的官僚機制執行,官員以權力尋租、化公為私;沒有提供任何社會監督和制約權力的機制,限制和壓制獨立調查和問責。此外,這些法規也為中共非法佔領西藏土地和資源提供了偽裝的正當性,當局使用這些法規可以隨時任意掠奪藏人農牧民創造的財富。

作者》邵江   1966年出生。北大數學系期間,是北大「民主沙龍」主要成員,八九民運爆發後成為北高聯常委,「六四」後被捕入獄十七個月。1997年輾轉流亡海外。為英國威斯敏斯特大學政治學博士,現居英國倫敦。2017年曾來台在中研院擔任訪問學者。是「華維藏團結會」發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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