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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環境差行人事故頻傳 民團籲全台路口總體檢

  • 時間:2023-01-08 12:22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順祥
交通環境差行人事故頻傳 民團籲全台路口總體檢
台中市發生多起行人遭公車撞的意外被稱行人地獄;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前右2)6日接受媒體聯訪表示,任何城市都應打造友善行人城市。(蔡其昌辦公室提供) (圖:中央社)

台灣交通安全問題近來受到關注,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等民間道安團體及學界皆呼籲政府應對全台路口進行總體檢,也應比照美日星等國,制定專法,將全國道路工程及標線劃設予以標準化,保障用路人安全。

國際媒體近來報導台灣交通環境險象環生,甚至還用「行人地獄」形容。交通部長王國材才剛宣示將提修法加重車不禮讓行人的罰則,且立法院也火速完成初審,但還等不到三讀通過,台中市、台北市即相繼發生公車撞行人的事故,其中台中市豐原客運撞擊行走在行人穿越線上的行人,造成母嬰死亡慘劇,更為各界關注。

針對行人安全,包含台灣交通安全協會等民間道安團體,以及學界早已多有所討論,他們皆呼籲政府應對全台路口進行總體檢,清查哪些路口的號誌標線及工程上存在安全疑慮,盡速更改;更應比照美、日、星等國制定「道路構造」專法,建立道路工程的標準化,統一全國道路工程及標線號誌的劃設,徹底去除各地各自為政的狀況,保障行人,也保障駕駛人的用路安全。

有學者認為,雖然交通部有在推動路口改善狀況,但只以點為主,而不是以面為考量,且當中一些稽核項目是比較老舊的觀念,有必要重新翻新,與時俱進,例如目前台灣缺乏省道進入市區前的銜接工程,導致用路人無法意識到應改變駕駛行為。雖然交通執法及教育很重要,但如果未從交通工程的改善著眼,恐怕無法提供用路人更主動也更直接的安全保障。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表示,根據日本警察廳頒布的駕駛人教範,駕駛行為是由看見、判斷、操作所組成,且不斷修正。但目前台灣官方只是一味把肇事責任推給駕駛人未注意,卻忽略是道路設計問題,讓駕駛人很難看見應該注意的東西。

林志學指出,交通事故多半都是過失,意味著肇事者、違規者幾乎沒有犯意,一直追究駕駛人的責任無法達到事前預防的效果。今天懲罰過了,但如果未改善道路設計,未來還是可能會有其他人撞上去。台灣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始終降不下來,就代表光靠懲罰,不足以改善交通,行政部門必須重新思考,如何在設計上積極引導駕駛人,讓駕駛人能更有效的盡該盡的駕駛責任。

林志學表示,為保障行人安全,需對全台路口進行總體檢,目前國際上普遍的做法是讓路口縮小,車輛在行經路口時自然會放慢車速,如此就可以增加駕駛及行人的應變時間。

此外,重視行人穿越道的角度,盡量與轉彎車輛的駕駛視線垂直,以確保駕駛在行經前能看到行人穿越道的全貌,並在路中增設行人庇護島,以增加轉彎角度的方式來拘束轉彎車速。

另外,林志學也指出,基本上目前台灣各地的狀況是,具交通專業的交通部門只負責標線號誌劃設,而道路的規劃則由工務部門掌管,且各地方政府常各自為政,導致各縣市的道路工程及標線劃設都存在不一致的狀況,應比照日本的道路構造令,制定道路構造的專法來明確規範,約束行政部門建立全國道路工程及標線劃設的標準化。

林志學表示,道路構造專法的內容應參照目前世界先進國家對於道路工程的設計基準,再依台灣汽機車混流的狀況予以現地化,並針對不同的道路型態,提供不同的模組供各地興建道路時進行選擇,而這些模組都會是經過精心設計的,也符合國際規範,讓全台的道路可以一致化、標準化,保障各種用路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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