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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法三讀 環保署半年內提子法

  • 時間:2023-01-10 19:34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氣候法三讀 環保署半年內提子法
立法院10日三讀修正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環保署表示,將於半年內提出相關子法。(圖:環境保護署)

立法院今天(10日)三讀修正通過「氣候變遷因應法」,環保署表示,將於半年內提出相關子法,包括碳費徵收及費率、修正盤查登錄作業、查驗認證機構管理、自主減量計畫、自願減量交易機制等,在各項子法訂定前,環保署也將先召開相關法規說明會,讓產業界充分了解本次修法內容及未來運作規劃。

環保署指出,三讀通過的氣候法共有7章、63條,其中明確將2050年溫室氣體淨零排放目標入法,讓淨零排放不再僅有宣示,提升到法律規範,展現落實的決心,後續也將比照國際做法,以5年一期方式研訂階段管制目標,逐步落實。此外,由於溫室氣體減量與氣候變遷調適涉及部會眾多,此次修法明定由國發會協調、分工或整合國家因應氣候變遷基本方針、跨部會相關業務相關決策。

環保署強調,推動實施碳定價是減碳的重要策略,這次修法增訂對排放源得徵收碳費,專款專用於辦理溫室氣體減量工作、發展低碳與負排放技術及產業、補助及獎勵投資溫室氣體減量技術等。碳費徵收對象因轉換低碳燃料、採行負排放技術、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或製程改善等溫室氣體減量措施達指定目標者,得提出自主計畫,申請核定優惠費率。另外,鼓勵事業採行自願減量措施,取得的減量額度可移轉、交易或拍賣。

環保署表示,此次修法強化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機制,以研擬階段管制目標為例,在召開公聽會前,應在舉行日前30日,將公聽會的日期、地點及方式等事項以網路方式公開周知,並得登載於政府公報、新聞紙或其他適當方法廣泛周知。另外,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各縣市政府每年編寫溫室氣體減量或氣候變遷調適方案成果報告,均應對外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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