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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院開庭審論文案 林智堅親自出庭辯無罪

  • 時間:2023-01-11 18:02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歐陽夢萍
北院開庭審論文案 林智堅親自出庭辯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11日下午開庭審理前新竹市長林智堅(中)遭控侵害著作權案,林智堅出庭應訊,結束後在法警陪同下步出法院。(圖:中央社)

台北地院今天(11日)開庭審理余正煌自訴林智堅碩士論文抄襲案,林智堅親自到庭但並未公開發言或受訪。林智堅在庭上堅持自己並未抄襲,律師也認為台大學倫會的審定報告不具證據能力。余正煌委任律師則拿出對照表,認為林智堅顯然抄襲,並對林智堅聲稱余正煌操弄媒體,試圖影響選情及他的政治前途痛批荒謬。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首度開庭審理余正煌自訴新竹市前市長林智堅碩士論文抄襲案,林智堅雖親自出庭,但並未受訪,而是由委任律師胡中瑋在庭後對外說明。

胡中瑋做出3點聲明,表示因學術倫理對抄襲的標準與著作權的標準不一致,因此不認為台大學倫會的審定報告有證據能力。第二是林智堅的碩士論文研究計畫撰寫在先,當時余正煌原題目的碩士論文研究計畫沒有過,去拜託陳明通,陳明通才提供制式化研究計畫底稿、文字。胡中瑋:『(原音)陳明通教授基於照顧學生的心理,提供制式化的研究計畫的底稿、文字給余正煌使用,我們發現余正煌先生拿那些文字來告林智堅,來告林智堅市長,這讓我們非常難以接受。』

胡中瑋也指出,余正煌的碩士論文共89頁,最後有22頁完全複製民調單位的問卷,另外有27頁完全改作上開民調,未經他人同意改作的著作不得享有著作權,更無權提出訴訟。

胡中瑋最後還引用余正煌10日晚間在臉書所寫「要戰就來」,呼籲余正煌像個男子漢站出來,向法官說明哪段是自己所寫的文字,不要躲在律師團後面。

余正煌則委由律師團出庭,律師吳俊達在庭後受訪時表示,他們在庭上提出兩本論文的比對表,發現有33個段落文字幾乎一模一樣,其中,在第1到第17個段落余正煌的論文有引註,但他當初將論文初稿寄給教授陳明通時,將這些引註都刪除,而在林智堅的論文中,這些引註部分也全都不見。吳俊達:『(原音)當初余正煌把論文初稿寄給陳明通時,確實把這些內文的引註部分都刪除掉,所以陳教授給林智堅的時候,或許林在抄的時候沒有注意,才會連這些沒有引註的問題都沒發現。所以我們認為從這個段落上有沒有引註這件事情就可以證明抄襲的事實非常明顯。』

吳俊達並指出,段落18到段落33的部分,連陳明通寄給秘書的初稿檔案內都沒有,明顯抄自余正煌的碩士論文。

另外,對於林智堅當庭提出民調數據,強調是由他提供、余正煌引用,反倒是侵害了他的著作權,但余正煌的律師團認為,過去林智堅及陳明通都從未提過這家民調公司,他們認為這是事後為答辯所虛構出來。

律師團並指出,余正煌因此事,連在家人過世的訃聞上都不敢寫自己的名字,已對生活及工作造成非常大的影響,林智堅竟在書狀上稱是余正煌恫嚇、操弄媒體,企圖影響新竹市選情及他的政治前途,非常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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