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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因應法為起點 工商協進會提8大建言

  • 時間:2023-01-11 18:03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氣候變遷因應法為起點 工商協進會提8大建言
工商協進會強調,2050淨零排放是一項艱鉅任務,需要挹注更多資源。(圖:Pixabay)

「氣候變遷因應法」修正草案10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工商協進會今天(11日)傍晚指出,這對台灣推動淨零排放是「起點而非終點」,過程中仍有許多困難亟待克服,需要大家一起努力,協進會提出八大建議與呼籲,包括加速訂定子法、碳費徵收須考量企業整體競爭力、儘速建立與國際接軌的碳排放交易制度、全力協助中小企業進行碳盤查、積極推動新能源布局、應將日後超徵稅收提撥一定比例協助企業溫室氣體減量、密切關注是否產生綠色通膨效應,並有效落實公正轉型、提供金融業獎勵與誘因,善用金融業肩負資金引導的角色等。

工商協進會表示,子法約有30多項,應加快訂定,且明定合理配套措施,持續聽取利害關係人意見,降低未來執法可能產生的爭議,減少對工商界的衝擊。另外,環保署規劃,碳費將於2024年起先針對287家排碳大戶徵收,政府應明確定義包括直接與間接排放用電量的範圍、自主減量計畫的優惠費率,以及不同產業的檢核目標等。而對於有效減排,已達主管機關指定目標的廠商,則應避免重複徵收碳費,碳費收入也應優先協助與應用於溫室氣體減量與技術提升,改善電力排放係數,降低企業的成本負擔,維持出口競爭力。

在碳交易制度方面,工商協進會指出,鄰近的韓國、日本、新加坡、馬來西亞和印尼等都已成立碳權交易所,建議參考國外經驗,儘早建立碳權交易所,開放自願性碳交易市場,降低企業碳權交易成本,以激勵國內低碳科技的開發與循環經濟的形成。而碳盤查是加強企業減碳能力的首要關鍵,應擴大驗證量能,協助中小企業實施碳盤查,建議依據產業類別及規模大小,規劃分級輔導機制,確實滿足各產業與規模的中小企業在資訊、人力、資金等資源需求。

面對政府2025非核家園、綠能佔比2成目標,工商協進會表示,目前再生能源占比僅達6%,絕大部分的廠商認為,從「能源結構著手,強化潔淨能源發展及建立儲能設施」是政府推動碳中和的最佳策略,包括加速新能源的開發,以及任何能源選項,都應列為考慮。而從能源結構調整,減少能源部門的碳排放,才是根本之道;政府也應滾動檢討2030、2040、2050年各階段的電力配比與碳排放係數目標,逐步推動低碳轉型,達到淨零排放目標。

工商協進會強調,2050淨零排放是一項艱鉅任務,需要挹注更多資源,建議政府未來若有超徵稅收,應優先考慮提撥固定比例,用於協助企業發展低碳、負碳、能資源再生循環技術,以及補助獎勵產業溫室氣體減量投資,加速排碳大戶儘速達成目標。

工商協進會指出,氣候變遷因應法施行後,包括開徵碳費等措施,都可能推升產品生產及製造成本,進而引發綠色通膨效應。政府應擬定具體策略與方案,協助企業妥善因應面對衝擊,同時具體落實公正轉型,對受影響產業、地區、勞工及消費者等不同族群,提供必要協助。

最後,工商協進會也建議政府與金融主管機關,規劃提供金融業氣候變遷風險調適獎勵與誘因,善用金融業掌握投融資工具、肩負資金引導的關鍵角色,加速協助各產業進行低碳轉型,強化國際碳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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