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遷因應法」2月中上路,環境保護署署長張子敬今天(1日)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表示,預計半年內提出碳費徵收子法,並於明年開始徵收,除了今年已列入盤查的289家大戶,還將納入年排放量超過2.5萬噸的239家廠商,掌握近9成的排放量,至於徵收方式則將朝累進或差別費率來規劃。
「氣候變遷因應法」1月10日三讀後,於2月15日正式上路。環保署長張子敬1日在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報告時,針對外界關切的碳費徵收方式指出,環保署預計在半年內提出碳費徵收的12項子法,並於明年開始正式徵收,至於徵收的方式則將依據「先大後小」,以及「直接排放」與「間接排放」來分階段徵收。
張子敬進一步指出,目前環保署正在積極研擬「自主減量計畫」,但必須先建立「費率抵換機制」,並與社會大眾溝通後,才能成立「費率審議會」來進行審議。至於盤查的對象,首批是今年大家熟知的289家直接排放大戶,第二批則是明年起,每年間接排放量超過2.5萬噸的239家廠商也將納入,這樣一來,即可掌握全台大約8、9成的排放量;而且盤查量能也已加強訓練,增加190名查證人員,查證機構也已新增5家。
面對立委賴惠員的質詢,張子敬也說明之所以明年開始徵收碳費的原因,至於徵收的方式不排除朝「累進費率」或「差別費率」來進行。張子敬說:『(原音)有關碳費的徵收,我們希望在2024,主要就是因為第一個籌備的時間,第二個就是歐盟在2026要開始收費。所以我們自己要先建立系統,才能夠跟人家談判。那所以我們現在規劃的碳費是能不能讓這一個經濟工具發揮更大的效用,所以我們現在在評估、去設計「差別費率」或者「累進費率」,包括我們現在「自主減量計畫」如果能夠有一些優惠的誘因,讓它願意投資、自主減量,那這些對我們整個減量都會有幫助。所以我們各種可能的機制,現在都在分析。』
張子敬指出,所謂累進費率就是排放越高的部分,費率越高,可促使廠商致力將最高的排放量減下來;而廠商若投資減量設備,並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經過環保署同意,並依據承諾執行,環保署也將給予優惠的差別費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