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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悠瑪翻車釀18死 司機員判刑4年6月定讞

  • 時間:2023-03-03 15:25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張緒華
普悠瑪翻車釀18死 司機員判刑4年6月定讞
台鐵普悠瑪列車5年前在宜蘭新馬站翻覆,造成18人死亡,司機員尤振仲遭判刑4年半3日定讞。(資料照/圖:中央社)

5年前台鐵普悠瑪列車在宜蘭新馬站翻覆,造成18人死亡,司機員尤振仲一審、二審均遭判刑4年半。最高法院認為論罪量刑無不當,今天(3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台鐵第6432次普悠瑪列車2018年10月21日行經宜蘭新馬站時翻覆,造成18人死、215人輕重傷。案經宜蘭地檢署起訴尤振仲、時任台鐵局機務處副處長柳燦煌、時任台鐵局綜合調度所所長吳榮欽等人。最高法院今天駁回檢方上訴,將司機員尤振仲依過失致死罪判刑4年6月定讞。柳燦煌與吳榮欽一審及二審都無罪,檢方未上訴已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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