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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嚴控公費留學生 損害國家利益將遭重罰

  • 時間:2023-03-08 14:47
  • 新聞引據:、德國之聲
  • 撰稿編輯:陳文蔚
中國嚴控公費留學生 損害國家利益將遭重罰
中國公費留學生必須簽署協議,不得在海外從事不利國家利益行為,因此許多公費留學生不敢參與抗議,會上街的公費留學生多半是支持中國政府的學生。圖為巴黎中國留學生抗議「迪奧,停止文化挪用」。 (圖:中央社)

獲得政府獎學金出國留學是許多經濟能力不佳中國學生的夢想,但德國之聲與調查報導平台CORRECTIV調查發現,掌管留學基金的中國留學基金委(CSC)要求學生必須先簽署協議,且要承諾「不得從事有損祖國利益與安全的活動」,若違反協議,不但得付出高額違約金,還可能受到處分。

報導指出,CORRECTIV和德國之聲得到中國留學基金委在不同年份和針對不同國家的多份協議書。其中最新一份簽署於2021年,對象是一位在德國大學留學的中國博士生。這份協議書共有9頁,經過與其他協議比對,發現僅有細微差別。 

協議書的核心是對政府宣誓絕對忠誠:中國留學基金委獎學金生有義務「樹立為國服務、回國服務的責任感和使命感」。簽署者保證「不從事有損祖國利益和安全的活動」。協議中還規定,獎學金生必須「自覺維護祖國榮譽」,「留學期間應服從駐外使(領)館的指導和管理……」。 

就具體規定而言,這位博士生在抵達德國後要在十天之內向中國使領館報到並「保持經常聯繫」。 且有義務定期向使領館及國內推選單位匯報學習進展情況,並填報一份「情況報告表」,顯然是為第三方收集訊息所用。此外,這些公費留學生還必須即時更新導師訊息。 

親友連坐、高額違約金控制留學生

報導指出,協議中規定每個中國留學基金委的公費留學生都必須事先提出兩位公民作為保證人。在獎學金資助時間內,保證人應「長期在中國內地居住,單次出國不超過3個月」,如果獎學金生違法協議規定,保證人將承擔連帶責任。這些情況中包括「無正當理由未完成學業」或「未經許可單方終止協議」。如果發生此類事件,除了要退還獎學金之外,還要支付一筆違約金。按照協議規定,四年資助金額是56萬元人民幣。 

此外,協議規定獎學金生返回中國後必須至少「服務兩年」,此後這份同時涉及親友的協議才算履行完畢。 

德國馬歇爾基金會亞洲項目的中國問題專家馬曉月(Mareike Ohlberg)認為,中國留學基金委的這份協議顯示出中國共產黨的「控制慾」,以及其中顯而易見的動員號召:「人們被積極鼓勵,在發生對國家不利的情況時加以介入。」 

在協議中,損害國家利益被視為最為嚴重的毀約行為,甚至比其他犯罪行為還嚴重,但究竟什麼才是損害中國利益的行為,協議中刻意沒有具體說明,當事人會遭遇什麼樣的後果未載明。馬曉月認為:這代表「中國民眾在國外也並不自由,而是繼續處於黨的監控之下。」 

一名自己也簽署了中國留學基金委協議的年輕人向CORRECTIV講述了自己的恐懼。他表示,自己絕不敢在德國參與示威活動,因為中國使領館會做出「非常嚴厲」的反應。他還講述到自己做過的噩夢,在回到中國後,直接在機場就遭到審問:「他們問我,我是不是認識這個或那個人。我總是說,是的是的,但我不知道這些人都做了什麼。」其他五名中國學生在談話中同樣流露出對於中國政府監控的恐懼。 

北歐三國部分大學已終止與CSC合作

目前德國至少有三十所德國大學接納中國留學基金委的獎學金生,其中部分院校甚至與直屬中國教育部的中國留學基金委建立正式夥伴關係,但這些學校對於中國公費留學生必須事先簽署協議多表示不知情。

德國聯邦議院教育研究委員會主席蓋林(Kai Gehring)認為,中國留學基金委的協議已侵犯了德國基本法所確保的學術自由,蓋林強調:「對於一黨專政和愛國思想的強制效忠,以及對於所謂違約行為的連坐制,這使得以好奇心、自由精神和創造力為特色的共同的、獨立的科研工作變得毫無可能。」 

今年年初以來,瑞典、丹麥和挪威都有關於中國留學基金委「問題協議」的報導,目前已有一些大學決定終止與中國留學基金委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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