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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署推包裝使用塑膠再生料 目標2025年使用率達25%

  • 時間:2023-03-30 12:06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劉品希
環保署推包裝使用塑膠再生料 目標2025年使用率達25%
環保署廢管處處長賴瑩瑩(右3)與國內示範業者合照。(環保署提供)

為驅動國內塑膠循環再生,鼓勵產業轉型邁向綠色生產及循環經濟,環保署推動產業在包裝摻配塑膠再生料。環保署今天(30日)舉行記者會,邀請國內示範業者花王、耐斯等企業出席響應,希望2025年再生料使用比率達25%,讓台灣邁向資源循環零廢棄。

因應塑膠污染問題,國際已採取行動共同促進淨零排放與永續發展,以歐盟為先驅,在2020年提出「歐洲塑膠公約」,目標於2025年產品和包裝內平均至少使用30%再生塑膠;英國、荷蘭、法國等各國也跟進訂定分年度添加再生料目標。我國也跟進國際環保趨勢,環保署推廣產業增加塑膠再生料使用,希望於2025年塑膠包裝再生料使用比例達25%,使用量可增加約7.5萬公噸,減碳量約15萬公噸,2030年使用比例進一步達到30%的目標。

為推動產業自願性使用塑膠再生料,環保署去年11月3日訂定「非填充食品之塑膠再生商品推動作業要點」,優先針對非填充食品的塑膠再生容器,包括化粧品、動物清潔保養用品、清潔劑、潤滑油等塑膠再生容器建立審查機制,確認再生料來源、品質及添加比例,目前國內已有多家業者投入再生料使用,並自主參與審查作業,至今已驗證約30萬噸,未來將擴大推動範疇。環保署廢棄物管理處處長賴瑩瑩說:『(原音)我們現在針對非食品的作業包裝,把驗證制度以及消費者對二次料使用的方式能夠了解,之後會來持續推廣其他食品類或其他物品類的添加二次料的工作。』

賴瑩瑩指出,環保署除了建立審查制度,未來也會提出相關配套措施,例如結合環保標章、綠色採購及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費優惠費率,增加經濟誘因,提高業者使用再生料意願。

對於已參與驗證制度的業者反映希望縮短審查時間,賴瑩瑩表示,由於現在剛開始推動,因此審核程序較嚴謹,未來推動上軌道後,便可簡化流程或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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