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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版晶片法子法今預告 研發費用門檻60億元

  • 時間:2023-05-01 12:15
  • 新聞引據:採訪
  • 撰稿編輯:謝佳興
台版晶片法子法今預告 研發費用門檻60億元
台版晶片法子法1日預告,其中以研發費用達新台幣60億元、研發密度達6%、購置用於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達100億元等條件做為申請門檻,盼能鼓勵公司深耕台灣。示意圖。(Wunderstock圖庫)

台版晶片法之稱的產創條例第10條之2,經過經濟部、財政部兩部會密切協商,並考量國家關鍵產業發展及稅制穩定,子法草案在今天(1日)對外預告30天。其中,草案規範,以研發費用達新台幣60億元、研發密度達6%、購置用於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達100億元等條件做為申請門檻,盼能鼓勵公司深耕台灣,加碼投資。

經濟部指出,產創條例第10條之2針對在國內進行技術創新,且居國際供應鏈關鍵地位的公司,符合相關適用條件者,提供前瞻創新研發及先進製程設備投資抵減。而經濟部所訂定的「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草案,明定支出適用範圍、申請程序與期限、審查機制及相關事項,其中,適用條件部分,考量立法意旨,公司為持續保有在全球產業鏈中的關鍵地位,保持台灣重要產業在世界的競爭優勢,須鼓勵產業加大力道投入較同業更高額設備以及研發支出。

經濟部說明,相關門檻訂定主要是考慮業界實況,希望促使已接近適用門檻的業者,更能擴大研發來適用租稅優惠,並兼顧國內產業發展現況與特性,以及參考上市、上櫃公司研發投入及設備投資情形,經濟部與財政部共同規劃研發費用達60億元、研發密度達6%、購置用於先進製程的設備支出達100億元為申請門檻。同時,由於母法已訂定有效稅率12%,以及未來15%的基礎,因此也可促使未達到此稅率基礎的業者努力達成,穩定國家稅收。

經濟部表示,如未符合前述適用條件的公司,也可申請產創條例第10條研發投資抵減及第10條之1智慧機械投資抵減。

經濟部指出,為廣納意見,歡迎各界先進於草案預告期間提供寶貴意見,經濟部將舉辦產業座談會,說明子法相關條文內容與意見交流,綜整各界意見後,將儘快與財政部會銜發布,以利公司明年可開始申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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