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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參院法案授權台美洽簽租稅協定 財部:樂觀其成

  • 時間:2023-05-05 20:27
  • 新聞引據:中央社
  • 撰稿編輯:李自立
美參院法案授權台美洽簽租稅協定 財部:樂觀其成
美國聯邦參議院兩黨外交領袖4日提出「台灣租稅協定法案」(Taiwan Tax Agreement Act),授權美國總統透過美國在台協會(AIT),與台灣洽簽租稅協定。(示意圖/Pixabay)

美國參議院跨黨派4日提出法案,授權台美洽簽租稅協定,台灣財政部今天(5日)表示,對後續相關程序樂觀其成。現行台美對無簽署協定國家,股利扣繳率分別是21%、30%,資誠指出,美國與簽署國談的多為10%,簽署兩國會將扣繳率調至一致水準。

美國聯邦參議院兩黨外交領袖4日提出「台灣租稅協定法案」(Taiwan Tax Agreement Act),授權美國總統,透過美國在台協會(AIT),與台灣洽簽租稅協定。

協商啟動至少15天前須通知國會,協商完成後30天內須將協定送交國會,待參、眾兩院通過共同決議(concurrent resolution)予以核准即算生效。

針對台美租稅協定最新進展,台灣財政部官員今天表示,對於後續相關程序、議程,財政部秉持開放態度、樂見其成。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專家分析,台美租稅協定已醞釀多年,且台灣向來較為積極,但美中貿易戰開打後,局勢已然改變,美方對供應鏈安全性更為重視,推動「Made in America」政策,除台積電等龍頭大廠赴美設廠,美方也很有興趣持續吸引台灣投資。

資誠專家指出,基本上,若雙邊原先的投資額差不多,兩國簽署租稅協定時,「誰多收稅、誰少收稅」就不會是最大考量,企業才是主軸,因為協定生效適用後,提供省稅誘因,可望齊步擴大投資量能,達到實質的互惠互利。

資誠指出,目前台灣企業赴美投資美國子公司,獲利除需先繳納美國企業所得稅21%,稅後盈餘匯回台灣前,需再負擔30%的美國股利扣繳;儘管扣繳稅負可抵減台灣營所稅,整體實質稅率仍達44.7%。

據台灣財政部官網,針對無所得稅協定國家,股利扣繳率為21%;目前台灣與他國已生效租稅協定,股利收入方面,扣繳率大多落在5%至15%間,且以10%占多數。

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指出,美國想吸引台商,先不談高成本人力等因素,光是扣繳率30%,就會降低原先的投資意願;按過往經驗,美國與租稅協定簽署國談的股利扣繳率基本上都是10%,而簽署兩國會將扣繳率調整至一致水準。他認為,現在氛圍似乎是美方相當有意願讓台美租稅協定過關,但後續協定「生效」時程表才是關鍵。

推動台美避免雙重課稅協定(ADTA)是總統蔡英文政府重點工作之一;蔡總統近年與美方友人會面,經常提及此事。行政院政委鄧振中正在華府參加美國商務部主辦的「選擇美國」(Select USA)投資峰會,並藉機拜會美國財政部高階官員,表達洽談避免雙重課稅立場。

財政部長莊翠雲也多次表示,與經貿密切往來國家簽租稅協定是政府一貫政策,台美之間的ADTA可望解決雙方跨國企業的投資、營運的租稅障礙,財政部將持續跨部會積極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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