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18日)審查最低工資法草案,以行政院版本19項條文來說,只通過8條,其餘皆保留,包括本來就有爭議的應參採指標是否增加等,還要再送朝野協商。
勞動部在2018年即公告最低工資法草案,2019年送入行政院排審,在延宕六年後,今年9月送入立法院,18日完成立法院衛環委員會審查。
以行政院版本19項條文來說,只通過8條,其餘皆保留,包括本來就有爭議的應參採指標是否增加、研究小組定位、審議委員會組成等,都還要再送朝野協商。
國民黨立委林為洲認為,他的版本至少明確寫出要比上次高,甚至應該要增加應參採指標;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也指出,政院版要求應參採指標要保留彈性,得參採也沒有強制性,似乎只是象徵性存在,有如打假球。她說:『(原音)我們覺得既然是應參採,就應該有個實質性的連動,包括拘束性及強制力都應該納進去,這樣就只是在打假球而已,因為有沒有要列都要保持彈性,我沒有辦法接受,當然要保留。』
勞動部長許銘春則回應,國際上很少是用訂公式在決定最低工資,且訂公式若遇到特殊經濟情勢沒辦法審查,例如之前疫情,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討論時都有特別考量,法律還是要有點彈性,不宜用公式做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