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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擬在南海設20座浮動核電廠 專家:對聲索國主權的直接挑戰

  • 時間:2024-05-21 10:41
  • 新聞引據:、美國之音
  • 撰稿編輯:陳文蔚
中國擬在南海設20座浮動核電廠 專家:對聲索國主權的直接挑戰
中國準備在南海設多座浮動核電廠。圖為美國和菲律賓進行「肩並肩」軍演時,將演習區域拓展到南海海域。 (圖:中央社)

《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日前報導,中國計劃向其在南海填海造地的島嶼部署約20座浮動核電廠。對此,《美國之音》援引專家分析,中國此舉恐加劇與其他聲索國之間的緊張關係,並破壞區域安全,並認為各聲索國應透過多邊框架來抗衡中國。

《美國之音》報導,中國聲稱幾乎整個南海都是自己的,儘管常設仲裁庭在2016年作出裁決,以「沒有法律依據」為由駁回了中國的這一主張。馬來西亞、特別是越南和菲律賓,對一些島鍊和部分海域也有相互競爭的權利主張。

印度觀察家研究基金會(Observer Research Foundation)戰略研究項目副研究員普拉特納什裡·巴蘇(Pratnashree Basu)認為,若中國設置的這些核反應爐被部署在這些地貌,這將被其他聲索國視為對其主權的「直接挑戰」。

巴蘇還引用了越南2008年的《原子能法》,該法要求越南水域的核動力船隻必須得到該國總理的授權。她指出,菲律賓並不存在這樣的規定,但仍可以「根據其海事法宣稱其監視中國核電廠的權利」。

涉及對南海國家法律重大挑戰

自2014年以來,中國在斯普拉特利群島(Spratly Islands)(中方稱南沙群島)控制的一些島礁上填海造地,建造人工島。但越南和菲律賓也對這些群島聲稱擁有主權。

巴蘇表示:「鑑於北京不顧國際法,加強其在南中國海的立足點的紀錄,計劃中的核電廠部署可能會加強北京對其建造並加以軍事化的人工島嶼的控制。」她還警告說,此舉有可能進一步加劇本已緊張的地區緊張局勢。

新加坡尤索夫伊薩東南亞研究院(ISEAS Yusof Ishak Institute)副高級研究員何皇合(Ha Hoang Hop)表示,「如果中國只是在南海附近航行浮動核電廠,對其他聲索國來說並不重要」。中國稱帕拉塞爾群島(Paracel Island)為西沙群島,但越南也聲稱擁有主權。

何皇合認為,中國在越南聲索主權島嶼上的部署浮動核電廠「侵犯了越南的主權」,並指出這種部署將不可避免地支持中國在南海的軍事和巡邏活動。何皇合強調,「如果這些核電廠為中國的軍事活動提供動力,如電子戰、偵察、空域監測、無人機戰等,它們將對區域安全構成嚴重威脅。」他還警告,若這些船隻攜帶核彈頭飛彈到南中國海,這將構成「違反國際法」。

中國南海監視與反應能力將更強大

觀察家研究基金會的巴蘇指出,浮動核電廠可以為中國的海上油氣探勘提供能源,尤其可以幫助軍事基地,特別是「可靠的能源也增強了監視和快速反應能力。」

當被問及越南和菲律賓可以做些什麼來對抗中國的舉動時,史丹佛大學(Stanford University)戈爾迪烏姆之節結國家安全創新中心(Gordian Knot Center for National Security Innovation)的團隊負責人雷蒙鮑威爾(Raymond Powell)表示,他「不確定是否有途徑可以抗爭中國在南中國海使用浮動核電廠。」

雷蒙鮑威爾指出,中國不太可能對外部壓力做出回應,如果它繼續推進,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會違反任何國際法律或規定。其他聲索國可能會考慮租用西方國家或俄羅斯建造的核電站,以部署到其在南中國海的控制地貌,作為「針鋒相對」策略的一部分。

巴蘇建議聲索國和美國透過東協和其他區域論壇解決對浮動反應爐的關切,以推動多邊參與而不是單邊行動。巴蘇認為:「各國可以透過國際法院或仲裁庭對在爭議海域部署浮動核電廠提出挑戰,尋求可以限制或規範其運作的裁決。」

巴蘇還表示,各國也應倡導將《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等現有國際法適用於浮動核設施。另外也建議與全球環境和安全組織建立聯盟,以施加壓力,對浮動核電廠進行更嚴格的監管,這也可能是一種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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