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今天(4日)三讀通過「再生醫療法」後,接續三讀通過「再生醫療制劑條例」,讓再生醫療雙法一次到位。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表示,法案的通過讓台灣成為繼日本、韓國之後,第三個為再生醫療制定專法的亞洲國家,這是台灣醫療進程的一個里程碑。國民黨立委謝衣鳯說,再生醫療雙法通過,讓衛福部可以依法管理再生醫療產業,保障病人的權益。
根據三讀通過條文明定,再生醫療製劑定義,是指含有基因、細胞及其衍生物,供人體使用的製劑,包含基因治療製劑、細胞治療製劑、組織工程製劑以及複合製劑,若有藥商欲製造、輸入再生醫療製劑,應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查驗登記,並經核准發給藥品許可證或核予有附款許可後,始得為之。
三讀通過條文規定,藥品許可證有效期間為5年,期滿仍須繼續製造、輸入者,應於有效期間屆滿3個月前至6個月間,申請核准展延,但每次展延不得超過5年;不過,若為了配合恩慈治療,再生醫療製劑在完成第2期臨床試驗,並經審查風險效益,具安全性及初步療效者,得附加附款,核予有效期間不超過5年許可,且期滿不得展延。
法案三讀後,民進黨立委邱議瑩表示,法案的通過讓台灣成為繼日本、韓國之後,第三個為再生醫療制定專法的亞洲國家,這是台灣醫療進程的一個里程碑;《再生醫療製劑條例》的通過,將讓生技業者讓研發不再只是紙上作業,不再只是人體試驗,而是能夠完全量產為更多病人造福。
國民黨立委謝衣鳯說,再生醫療雙法通過,不只提供醫生、病人武器,對抗罕重症,也讓衛福部可以依法管理再生醫療產業,保障病人的權益,期許未來台灣的生技產業能夠成為下一個半導體產業,促進台灣經濟發展。